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互联网在人们日常生活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近年来,由于网络著作权引发的纠纷和问题十分严重。有效遏制网络著作权侵权问题的发生,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利益已成为当前学者们关注的焦点,国内对侵犯网络作品著作权之研究还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目前的研究视域还较单一,方法论有待多样化。近年国内一些学者已开始从哲学、经济学和文化学等视域着眼研究侵犯网络作品著作权的问题,但大多数学者仍是由传统法学领域入手进行探讨,这远不能满足合理保护网络作品促其发展之需要。毕竟网络作品著作权不仅是知识产权问题,它还同社会学、哲学、经济学、心理学等诸多学科息息相关,故研究视域必须更开阔些,更多尝试借鉴法学以外其它学科之研究方法,多角度全方位进行研究,将有关理论探讨提升至一个新水平。
第二,在侵犯网络作品著作权现象的非法律防范措施上还有待继续深入。近年国内学者就有关非法律防范措施从技术和伦理两方面进行了大量研究,但仍有待继续深入。如在技术防范措施上,很多仅是将计算机信息科学中的电子安全加密技术笼统照搬,忽略了这些技术是否真能完全胜任网络作品著作权合理保护的需要。在伦理防范措施上,当下仅强调道德教化作用,忽略了正确伦理观念究竟该如何树立?对此学界着墨不多,需进行更深入探讨,使之能真正符合根治侵犯网络作品著作权现象需要,保护好网络作品并促进其发展。
第三,在侵犯网络作品著作权现象的法律防范措施上,还留有一些空白。虽然国内学者对相关法律防范措施构建已进行大量探讨,但遗憾地是这些探讨大多仅限于著作权利害关系人作为原告的诉讼救济中,不经意间忽视了检察机关作为主体提起公诉进行救济之重要性。实质上除刑事案件外,检察机关在提起网络作品著作权民事侵权诉讼中亦非常重要,毕竟网络作品著作权侵权较传统著作权侵权不但门类繁多,且侵权行为认定和获取电子证据均异常困难。
综上所述,我国关于网络著作权方面的保护制度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体系结构,但相关的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还有欠缺,需要进一步完善。网络技术的发展,必将会引起更大量的网络信息的流通和吸引更多网民数量,只有加强法制建设,不断推动网络著作权保护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才能更好地保护网络著作权益人的相关权利,更好地引导信息网络系统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