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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的商标争夺战,谁之过?

来源:发布时间:2012-03-09 15:24

无奈的商标争夺战,谁之过?

案例一

慢人一拍
“黄河滩”旧貌换新颜       

甲公司注册于干枣上的商标“黄河滩”于2010年1月6日有效期满,2010年9月27日甲公司经办人想起商标该续展注册,却因为该商标已经过了宽展期无法办理,因为“黄河滩”商标在甲公司多年的宣传使用推广下在陕西已经有一定的市场影响力,甲公司不想放弃该商标,于是甲公司向商标局提出了新注册申请,但是六个月之后却在商标网上发现乙公司已经于2010年7月25日提交了“黄河滩”新注册申请,商品也是干枣,甲公司无奈走上了维权之路。因为该商标权利未定,甲公司不得不在其包装袋上更换新的商标名,因为商标名的更换,甲公司市场销售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案例二

商标未过户
丧失的不只是使用权
 
      A公司成立于1986年,并在当年申请注册了A图形商标,A公司的商标在经过了一次续展之后,A公司从国营改制为股份公司,改制过程中A公司注销,新设了B公司,A图形商标未办理过户手续,10年期满该续展注册时,B公司拿着改制文件办理续展,但是因申请人不一致,被国家商标局要求补正,在经过3次补正后,商标局依然认为B公司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该商标的续展申请被不予核准。A图形商标在实际使用了近20年之后,不得不重新注册申请。因为重新申请,A图形商标使用的连续性遭到了破坏。案例分析别把无形资产不当钱
       通过以上案例可以看出及时办理商标续展的重要性。一个使用多年的商标,对于注册人来说是一笔无形资产,在注册有效期满时,应及时办理申请续展的手续。续展注册与申请注册不同,续展注册是通过申请使已经取得的权利继续有效,而申请注册是为了取得商标专用权。如果不及时办理商标续展,企业丧失的不仅仅是商标的专用权,还包括市场、利润等。一个商标要成长为一个知名品牌,需要一段漫长的时间,需要付出巨大的艰辛努力,商标品牌的成长,必然是建立在企业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的基础上的,不能因为未及时续展或未适当续展而导致权利的丧失、市场的流失。
———内容来自天尚行注册公司网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有期限的限制,而非一经注册即可无限期地专有使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就是法律对注册商标的有效保护期间。我国《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间内,商标权人享有对其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他人不得非法使用,否则商标权人可以请求给予法律保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后,商标权即消灭,原商标权人无法再以其注册商标受到侵害而请求法律保护。
———内容来自天尚行注册公司网
  但是,根据《商标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商标权人享有续展注册商标的权利。商标权人在法定的期间内履行法定的手续后,可以在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后得以继续享有专用权,使该注册商标继续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为商标权人办理注册商标续展手续所规定的期间被称作续展期,它包括两部分:
  一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商标权人如果需要继续使用注册商标,应当在这段时间内申请续展注册;
  二是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六个月,也即所谓的宽展期,商标权人如果未能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的,仍可以办理续展手续。

专家点评

商标续展注册刻不容缓本期专家:陕西国一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宋杰 

 注册商标的续展期即商标权人申请延续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期间,也就是申请继续对其注册商标进行法律保护的期间。续展申请经核准后,注册商标从原有效期届满之下一日起继续受法律保护;如果续展申请最终被不予核准的,商标权自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时消灭。于是,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后至续展申请是否被核准之间会出现一特殊期间,在此期间内注册商标专用权处于不确定状态。
  如案例一中甲公司的商标,其在续展的宽展期内完全可以将商标延续下来,但是甲公司却错过了,被乙公司捷足先登,无奈卷入了一场商标争夺战中。
  按照我国《商标法》的规定,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续展注册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在注册商标的宽展期内,商标注册人提出续展申请且被核准的,商标专用权连续存在,他人在此期间内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注册人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提出续展申请但未被核准的,该商标专用权自有效期满后不受法律保护。”
  由上可概括注册商标在续展期间的法律效力:
  第一,在注册商标有效期申请续展的,无论是在有效期满前、宽展期内还是在宽展期满后被核准,该注册商标连续有效。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从上一有效期满之次日起计算,法律对其进行持续的保护,任何非法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行为均构成侵权。
  第二,在宽展期内申请续展的,原商标权人请求处理在续展申请之前侵害注册商标的行为,人民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应受理。即使此后的续展申请被核准,对宽展期内提出申请之前发生的侵权行为,原商标权人也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第三,在注册商标有效期或宽展期内的续展申请未获得核准的,则从有效期满之日起,注册商标专用权即消灭。

产权快讯

2012,推进使用正版软件
工作关键年

  由新闻出版总署(国家版权局)、工信部等15个成员单位联合召开的“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获悉,2012年是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关键一年,部际联席会议2012年总体工作思路是:发挥好联席会议制度作用,以推进省和地市级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为工作重点,确保按期完成国务院部署的地方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检查整改工作任务,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对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同部署、同督查、协调推进。

北京版权登记和版权输出
创历史新高

  2011年北京市版权登记和版权输出创历史新高。全市作品登记达到34.8175万件,约占全国登记总量的87%,同比增长11.2%;引进版权合同登记8513项;版权输出2396项,同比增长11.3%。

广东注销腾讯等
120件著名商标

  近日,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公告,注销120件商标的“广东省著名商标”资格。这是近年来“广东省著名商标”注销数量最多的一次,尤其出人意料的是腾讯QQ、徐福记、富力、莲香楼、利口福等消费者熟悉的品牌也位列其中。

青海出台著名商标认定和
保护办法 3月1日起施行

  青海省人民政府召开的第95次常务会议上,审议通过《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自2012年3月1日起施行。《办法》的颁布施行将对青海省著名商标认定、保护著名商标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提升著名商标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起到积极作用。

英报告显示城市居民专利
持有量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

  据英国智囊机构城市中心近日公布的《城市展望2012》报告显示,阿伯丁、剑桥、爱丁堡、米尔顿凯恩斯和伦敦五个城市将在英国经济复苏过程中起到引领作用,且城市居民专利持有量与经济发展关联密切。
  该报告基于城市居民教育水平、企业量、公共部门失业率以及每10万居民专利持有量等指标对英国各城市的综合发展能力进行了评估和排序。同时,报告以每10万居民专利拥有量为基准,对英国各城市的创新能力进行了排序,综合能力前五强的城市每10万居民拥有的专利均超过10件,此外,多数创新指数较高的城市都拥有大型企业,其成为专利申请的主要来源,专利申请量较少的城市通常申请源较为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