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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报道

关于陕西永信商务顾问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6-11-14 10:11

截止2016年11月4日,后附名单中所列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规定,责令所列单位补缴社会保险欠费以及滞纳金(标准为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限所列单位于2016年11月14日前补缴社会保险费及滞纳金。逾期未缴纳、又无正当理由的,我中心将依法提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处罚,并为单位员工办理社保有关事项。

 

 

西安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2016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