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宁夏银行“商誉贷”——商标专用权质押来源:发布时间:2012-07-03 15:18
商标专用权质押授信是指具有品牌优势的企业以其自有的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依法核准的商标专用权作为质押物,从银行取得的授信。 授信对象: 持有《商标注册证》并经依法登记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自然人。 授信用途: 商标专用权质押授信限于生产经营周转所需的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和保函业务。 授信申请人拥有的商标专用权应符合以下要求: (1) 符合授信相关法律规定和宁夏银行授信基本条件的法人。 (2) 以使用的商标的专用权作质押,该商标为中国驰名商标或省级著名商标,并且该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 (3) 具有对申请授信额度的偿债能力,有连续三年(含)以上的盈利记录,有稳定的原料渠道和销售市场,产品或服务具有品牌优势,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并且质量优良。 (4) 无不良信用记录,在宁夏银行的企业信用评级达到AA(含)以上,申请的授信额度在测算的理论授信值之内。 担保方式: (1) 授信申请人单一以其持有的商标权质押办理授信业务。 (2) 授信申请人以其持有的商标权质押再加其他保证、抵押、质押等混合担保的方式办理授信业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