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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报道

西安创业者福音!优秀创业平台每年最高补贴200万

来源:发布时间:2017-09-20 17:31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新时代赋予了创业者巨大的机遇

同时也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对于创业者来说

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的扶持

显得尤为重要

 

近日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

《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

明确孵化基地(返乡园区)为入驻创业实体

提供创业服务,落实扶持政策

孵化和帮扶时间不超过3年

什么是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

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是指政府主办或各类市场主体创办,以创业孵化为主要目的,能够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发布、创业培训、融资贷款、专家指导、技术咨询、法律维权、事务代理等“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性平台。孵化基地主要面向拟创业劳动者和创办初期的市场主体,返乡园区主要面向各类返乡人员和本地农民已创办的市场主体,落实有关创业就业政策,开展创业服务,扶持创业创新。

省级返乡园区经营场所

 

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

孵化基地要能够提供生产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共享的服务空间及配套设施;安排创业孵化的面积达到其实有总面积30%以上;有相应的创业就业扶持政策、配套的创业服务。其中,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创业孵化场所总面积不低于3000平方米,在孵创业实体近3年均不少于25户,创业孵化基地运营管理机构和入孵创业实体提供的就业岗位近3年均不少于200个

      返乡园区的认定需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场地,能够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厂房或经营场地、基本办公条件和后勤保障服务;安排创业孵化的面积达到其实有总面积20%以上,能够免费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等“一条龙”创业服务。其中,省级返乡园区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 ,且实际创业孵化运营面积不低于30%,入驻企业不低于30家,吸纳就业不少于300人。

创业孵化帮扶时间

 

不应超过3年

《办法》对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扶持对象和期限进行了说明。其中,入驻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必须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已创办的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时间应不超过3年,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入驻返乡园区的创业实体原则上为返乡农民工、返乡大学生、返乡退役军人和本地农民所创办,必须具有一定的成熟性和创新性,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上年营业收入不超过500万元

 

《办法》规定,创业孵化基地和返乡创业园区为入驻创业实体提供创业服务,落实扶持政策,予以孵化和帮扶的时间应不超过3年

每带动一人就业最高补贴3000元

优秀创业平台最高补贴200万

 

       市(区)、县级人社、财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级孵化基地(返乡园区)的评估认定工作。已建成的孵化基地(返乡园区),可向同级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省级示范的申报,主要由市级人社部门依据孵化基地(返乡园区)建设总体情况,择优推荐。中央驻陕单位或省直部门(单位),以及部属普通高等院校设立的孵化基地,可直接向省人社厅提出申请。

经绩效评估,达到标准的孵化基地(返乡园区),由同级人社、财政部门审批落实创业孵化项目补贴,给予孵化基地(返乡园区)资金支持

市(区)、县级孵化基地(返乡园区)补贴资金依据创业孵化(创业扶持)实际效果核算。原则上每孵化成功或存活1个创业实体的补贴不超过1万元每带动1个人就业不超过3000元,给予每个孵化基地(返乡园区)的创业孵化项目补贴每年不超过200万元

对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成功创业或实现就业,各级人社、财政部门要按照其他劳动力补贴标准的1.5倍核算。

省本级对成功创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的孵化基地(返乡园区),一次性给予不超过100万元的奖励;对成功创建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的孵化基地(返乡园区),一次性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

       最后,经认定的孵化基地(返乡园区)要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管理,每年要向同级人社、财政部门报送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县级以上人社、财政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支出要限期整改,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对有违规、违法行为,骗取、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孵化基地(返乡园区),取消资质,收回授牌和补贴资金,并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