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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报道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关于开展申请认定2017年度西安市著名商标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7-03-15 10:37

高新区各企业:
  为了贯彻落实《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创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根据《西安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规定》,现就开展2017年度西安市著名商标申请认定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条件详见《西安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规定》第八条。《西安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规定》发布在互联网上的西安红盾信息网站(著名商标认定申请栏目)。红盾信息网站的网址是www.xags.gov.cn。有关申请表格,可自行下载填写申报。
  二、申报认定的重点
  2016年西安市著名商标认定的重点:一是选择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发展重点;二是选择重点扶持企业、利税大户、出口创汇企业、名优特色农产品、老字号等知名度较高的注册商标。
  三、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要求
  (一)按照《西安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规定》第十一条的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有序装订成册一套。
  (二)为了落实市政府的奖励,新申请企业2016年度上缴地方税收超过100万的,将缴税情况如实、逐项填报由市财政局和市工商局联合印制的《西安市驰著名商标企业缴税证明表》,并分别加盖地税和国税部门的印章。缴税证明表(红印原件)由各分县局或代理机构统一集中上报。
  (三)申报资料中的营业执照、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包括变更、转让、续展)及质检报告等须加盖申请单位印章。
  (四)2014年认定的西安市著名商标届时已满三年,根据《西安市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规定》第十六条的要求,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延续。申请延续的著名商标企业应在申报时间内向辖区所在地分县局提交延续认定申请,申请资料中须提供上次认定著名商标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印章。 
  四、申报时限和考察时间
  (一)西安市著名商标申报工作,自3月1日开始4月底结束,申报资料4月底以前报辖区分局,也可将电子资料报(邮箱:gxgsjshjg@163.com),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材料。
   (二)今年我局收到申报资料后,及时组织对辖区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严格按照要求把好质量关,6月底前将符合申报条件的著名商标资料报市局商标处;市局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将安排一定时间对新申报著名商标企业进行抽查。
  联系单位:工商高新分局市场合同科
  地址: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715室
  联系方式:赵红  8832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