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陕西省意见提出如何积极推动科技保险发展?
答:建立科技保险补贴机制。对参加出口信用类保险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按照年度实际保费支出的40%给予补贴,对于参加贷款信用保证类保险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按照年度实际保费支出的50%给予补贴。对每户企业的年科技保险费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创新科技保险产品和服务。积极开发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质量保证保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责任保险等险种,扩大信用保证保险在科技领域的综合性服务,制订和完善个性化的保险方案。
问:陕西省意见怎样强化有利于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保障措施?
答: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投资基金和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的作用,在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建立集政策咨询、资产评估、法律服务、财务顾问、投资融资、成果拍卖、专业培训等功能为一体的科技金融超市和科技金融服务中心。鼓励各试点市、区采取多样化方式,建立相应的服务体系。
依托高等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开展专业化培训,培养一批懂科技、懂金融、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
加强科技和金融结合实施成效的监测评估。制订科技金融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评价指标,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和监测体系,并在监测基础上建立评估体系,对科技和金融结合实施成效进行动态评估。对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支持自主创新贡献突出的相关机构和人员给予表彰。
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省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省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解决科技金融结合以及我省开展国家试点工作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本稿件由江照军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