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各单位:
2016年,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以十八大及十八大历届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投身“四个全面”的伟大实践,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通过广泛开展各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化惠民活动,狠抓优美环境、优质服务、优良氛围,为园区广大市民文明素质进一步提升、成功创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做出了贡献。在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升市民文明程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2016年,共评出国电陕西新能源有限公司、西安蓝溪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为2015年度区级文明单位,西安高新第四小学、西安高新第六小学2所学校为2015年度区级文明校园。为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健康发展,根据2016年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现就2016年度区级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高新区各企业、事业单位、学校、社区和小区。
二、申报条件
1、申报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必须符合《高新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具体规定见高新区党群之声网(网址:http://dqzs.xdz.com.cn),精神文明专栏,文明创建栏目。
2、获得国家、省、市各级部门和行业先进称号的单位可优先推荐。
三、申报方法
1、申报推荐工作执行《高新区文明单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申报的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等先进集体要报经高新区各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具体为:各企事业单位须经所在园区管理办或高新区发展改革和商务局同意推荐、学校须经高新区教育局同意推荐、社区和小区须经高新区社会管理局同意推荐。
3、申报单位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申请报告、创建规划、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总结一式二份(均为所在单位正式文件)。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在申报和推荐过程中,各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推荐上报前,按照推荐条件和程序,认真考核检查、广泛征求意见,坚持“公开透明、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好中选优”的原则,切实把那些工作影响广泛、成绩突出,能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先进集体推荐上来。要防止弄虚作假,坚决杜绝不正之风。对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决不能申报,要坚决杜绝照顾面子、降低标准、勉强凑数和隐瞒问题等不负责任的现象,确保申报单位应完全符合区级文明单位的条件和标准。
2、各申报单位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厚德陕西”道德建设活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主动承担社会公益责任,开展志愿服务。
申报单位中,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经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稳步提高。服务性单位工作规范,周到细致,优质高效。教学科研单位校风、教风、学风良好。医疗卫生单位坚持以患者为中心,医患关系和谐。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科技组织依法经营,切实担当社会责任,积极履行社会义务,社会信誉良好。党政机关和执法部门廉洁高效、办事公道、依法行政、决策民主,群众满意率高。
各申报单位应坚持对干部职工进行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文化素养和业务能力。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倡导健康、科学、文明、低碳、节俭的生产生活方式,开展经常性、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
各申报单位应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关心职工生活,积极帮扶生活困难职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落实,民主法制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干部职工无严重违纪和违法案件,单位无重大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事故,无“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无邪教活动。
各申报单位应保证单位内务管理规范有序,内外环境清洁整齐,无脏、乱、差现象,为干部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各申报单位的评选遵循“发生较大环境污染事件”一票否决制,申报单位须做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坚持“大力倡导绿色生活方式”的要求,广泛开展生态文明主题宣传活动,着力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生态文明意识,积极营造保护环境的良好社会风气。
3、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5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高新区文明办。
高新区文明办办公地址:都市之门A座1609室高新区文明办,联系电话:89388835。
西安高新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