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高新区如何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
答: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给予70万元的奖励。对已获得国家级、省级或市级认定的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按照每家企业每年对外提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金额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陕西省或西安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给予每个产品5万元的奖励;对通过复审认定的,给予每个产品3万元的奖励。对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交易、检验检测等第三方技术交易平台,按平台实际撮合完成的交易金额的1%,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
问:高新区怎样提升公共服务品质?
答:完善干道系统建设,强化次干道的通行能力,构建高新区网络循环交通体系。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有效缓解区内停车难的矛盾。进一步优化公共自行车系统,倡导绿色出行。启动高新湖二期、沣惠渠景观带的规划与建设,完善木塔公园和仓颉造字台、周穆王陵等遗址保护。积极推进青少年活动中心、展览馆、博物馆、音乐厅、陕西省图书馆和陕西体育大厦等项目的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形成多层级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问:高新区如何加强重点任务的考评、督查和落实?
答:高新区建立健全重点项目专题协调会议制度,重点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跨部门、共性问题。建立重点项目督查通报制度,加强对项目代表的管理与考核,全面掌握重点项目建设动态,对全区重点项目实行月通报、季分析,每月定期发布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方法,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在狠抓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的同时,要对薄弱环节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高新区各项市考任务目标有序推进,圆满完成。(本稿件由江照军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