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各入驻部门常见业务问题解答(第二十八期)
五、毕业生接收、报到、解约(改派)审核
1、我是应届毕业生,可是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可否在人才中心办理代理手续,办理毕业生接收、档案及户口相关手续呢?
答:不行。我中心只办理与高新区企业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且该单位为我中心档案托管开户企业的应届毕业生,随即可办理报到、落户、档案等相关事宜。未找到工作的应届毕业生可回原籍办理以上手续。(原户口所在地为高新区的学生到雁塔区人才中心办理相关事宜)
2、签订就业协议书及以后应该注意哪几点?
答:①、就业以协议书一人只有一套,一式三份,个人填写后签字,单位填写后签字盖章,用人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必须要盖章签字(此处我中心盖章)。②、档案邮寄地址由我中心填写(西安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506室 档案室)。③、户籍迁移地址为该单位名称或西安市丈八路派出所。④、报到证抬头为单位名称,不能写成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或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什么叫改派?如何办理?
答:应届毕业生毕业两年之内,如果与上一个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首次派遣为生源地,可有一次机会办理改派手续(到第二个单位就业)。
4、如果我是西安市户口,在高新区签订了就业协议书,不办理落户手续,是不是就不用管了?
答:不是。不需要落户仍然需要到中心办理报到备案手续,否则影响之后的改派手续。
5、应届毕业生接收如何办理呢?
答:与我中心代理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我中心审核盖章签字———交给学校———领取就业通知书及报到证———毕业后即可办理报到、落户事宜。
六、集体户口管理
1、户口挂靠在人才市场属集体户口,是正式户口吗?请问我的集体户籍是常住居民户口吗?
答:集体户口是指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其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且集体户籍也属常住居民户口。集体户口领取的是户口卡,而个人户口领取的是户口本,当然,户口本和户口卡的作用是一样的,都是正式户口。
2、我是应届毕业生,已经和贵中心办理了接收手续(就业协议书已审核盖章),请问如何办理落户手续?需要哪些材料呢?
答:户口在学校的集体户:准备材料:①《准入证》、②《户籍迁入介绍信》(①、②项请到89号窗口办理报到后领取)、③接收单位开具落户介绍信、④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表或集体户口登记卡(四县准备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⑥身高血型化验单(户籍卡上如果没有需化验,有则不用)、⑦一寸彩照1张。
户口在原籍/外地居民户/外地人才中心集体户/原单位的集体户准备材料:①《准入证》、②《户籍迁入介绍信》(①、②项请到89号窗口办理报到后领取)、③接收单位开具落户介绍信、④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核原件留复印件,如没有带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派出所户籍红章)、⑤报到证复印件、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张。
3、我的集体户籍卡能在人才中心托管多长时间呢?
答:只要在高新区就业且档案在我中心托管,集体户籍卡就可以长期托管至我中心;但是集体户的成员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时,应主动将户口迁出:①、在本地有合法固定住所的;②、在本地有直接亲属(指配偶、子女、父母等)可以投靠的;③、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等已离开本单位的;④、人事变动、工作调动等已离开本单位的;⑤、在办理档案转出时需先将集体户籍从人才中心迁出。
4、我要借出我的集体户籍卡,办理业务,如果办理?何时归还?
答:请携带身份证到窗口借出户籍卡到相应机构办理相关业务,使用完毕需尽快归还窗口,一般借出期限为一个月。
5、 我的户籍卡丢失了,请问如何补办呢?
答:请携带高新区就业单位出具的“户籍卡丢失补办”介绍信到我中心开具介绍信,随即可到高新区丈八路派出所办理户籍卡补办事宜,补办用完户籍卡后及时归还。
6、 集体户籍托管是否需要收费?
答: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