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区报道>正文
高新区报道

高新区年度优秀企业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解析

来源:发布时间:2016-10-27 10:40

问:高新区开放型经济优秀企业评选表彰的内容和评选办法是?
  答:表彰内容:对本年度实现海关进出口总额前10名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的奖励。
  评选办法:按照海关提供的年度数据,由发展改革和商务局根据评选标准确定初审名单,通过年度企业表彰大会专题会集中审议后,报主任办公会研究审定。
  问:高新区促消费先进单位评选表彰的内容和评选办法有什么要求?
  答:表彰内容:对本年度实现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前10名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的奖励。
  评选办法:按照高新区统计局向发展改革和商务局提供的经上级统计部门审核验收的数据,由发展改革和商务局根据评选标准确定初审名单,通过年度企业表彰大会专题会集中审议后,报主任办公会研究审定。
  问:高新区重点建设项目先进单位评选表彰的内容和评选办法是什么?
  答:表彰内容:对本年度实际完成投资前10名、竣工或部分投用前5名以及新开工前5名的项目,给予每家企业15万元的奖励。
  评选办法:按照高新区统计局向发展改革和商务局提供的经上级统计部门审核验收的数据,由发展改革和商务局根据评选标准确定初审名单,通过年度企业表彰大会专题会集中审议后,报主任办公会研究审定。
  问:高新区新跃升千百亿规模企业评选表彰的内容和评选办法是?
  答:表彰内容:对本年度在册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
  评选办法:按照高新区统计局向发展改革和商务局提供的经上级统计部门审核验收的数据,由发展改革和商务局根据评选标准确定初审名单,通过年度企业表彰大会专题会集中审议后,报主任办公会研究审定。
  问:高新区产业联盟优秀示范单位评选表彰的内容和评选办法是什么?
  答:表彰内容:对本年度在西安高新区申报、认定的,具有较大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国际会议、全国性以及区域性行业会议的产业联盟,分别给予每家联盟理事长单位50万元、30万元和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本年度新成立,且符合西安高新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产业联盟,按照成员单位的行业影响力和数量,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评选办法:由发展改革和商务局根据联盟理事长单位所申报的材料,按照其所组织活动的行业影响力、会议(论坛)参会人数和层次、宣传范围等指标确定初审名单后,通过年度企业表彰大会专题会集中审议后,报主任办公会研究审定。
  以上奖项的获奖企业采取从高不重复原则,通过每年度的企业表彰大会集中表彰,并颁发奖牌。
  另外,该管理办法还有附则:
  凡获得表彰的企业,其主要产品可在高新区展厅免费展示1年,并在高新区门户网站、报纸、户外大屏幕等媒体上进行宣传。
  凡当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事故的企业以及其他因严重违法行为被查处的企业,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对于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资金的参评单位,除追回已拨付资金,还将在西安高新区电子政务网站予以通报,并永久取消其享受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相关优惠政策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