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转移
单位消失,没做年审又没办法转移的人员,首先自己作为召集人,派出代表,写情况说明申请年审,补差个人承担后,方可转移。
西安市内已经统筹不用办理转移
1.转出:参保人员在高新区办理停保业务后,办理养老保险转出手续时,涉及转出西安市市外的中心可为其出具“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参保凭证”由窗口工作人员依据医疗保险信息系统查询到的参保信息填制(注:参保人“个人账户结余”为0或不足5角的,可同时填制《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
参保人员将“参保凭证”交至接收地医保机构联系办理转移手续。
2.转入:参保人员在高新区正常参加医疗保险并完成缴费1个月后,可到中心办理医保关系转入申请手续。
办理申请时领取、填写《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参保人员凭签章的《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到原医保经办机构(含外省、省内其他地市)办理转出手续或将《医保关系联系函》邮寄至原外省、市医保机构。
参保人员凭外省、市医保机构出具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个人参保缴费凭证》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或中心收到外省、市医保机构邮寄回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类型变更信息表》直接办理医疗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参保人员“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卡”中收到转入基金表示转入成功,医保转移信息可在中心系统上查询。
3.军转:有单位者如有单位接收可以办理转入手续,按正常流程办理;无单位者可将档案存放在人才中心进行以个人身份参保。
4.职工养老与居民养老互转
条件:既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又参加了城镇居民养老达到享受养老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应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的,应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转移流程:
① 填写《申请表》同时要出具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归集地开具的《参保缴费凭证》②待遇领取地经办机构受理审核《申请表》,对符合条件的,要在15个工作日之内向对方的经办机构发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③对方的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之后,要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传送回来,办理基金划转,终止本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这个过程也要求在1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
② 注:办理转移时先要进行关系归集(简称清账),居民转职工只转钱,职工转居民年限和钱都转(只转个人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