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雁塔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知识问答来源:发布时间:2016-10-17 10:04 为了配合雁塔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的开展,高新区人大换届选举办公室编辑了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知识问答,请各位读者参考。 1.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新中国成立后,我国于1953年制定颁布《选举法》,1979年重新修订,其后又进行了六次修改和修正。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不断完善,形成了普遍、平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差额、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原则。 第一,选举普遍性原则,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具有广泛性、普遍性,凡是达到法定年龄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而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是极少数。第二,选举平等性原则,公民在选举中的地位平等,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同票同权。具体来说,就是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都有一个投票权,并且每一张选票的效力相同。第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直接选举是将是将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由选区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代表;间接选举是指将代表名额分配到选举单位,由选举单位召开选举会议选举产生代表。我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全国、省级、设区的市级的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第四、差额选举原则,是指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第五,无记名投票原则,又称秘密选举原则,就是选票上不署投票人的姓名,投票人对代表候选人按照规定的符号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者另选他人。 2.在我国哪些人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答: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就是说,在我国,公民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3.雁塔区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由谁主持? 答:根据《选举法》规定,雁塔区设立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雁塔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 选举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其职责是:划分选举本级人大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作出决定;确定选举日期;了解核实代表候选人的情况并组织介绍代表候选人;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主持投票选举;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等。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公布选举信息。 (未完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