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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报道

退休基本业务问答(1)

来源:发布时间:2016-08-02 12:08

1.办理正常退休要满足哪些条件?
  政策依据:国发【1978】104 号文,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可申请办理退休。
  以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女性,可申请50岁或55岁退休。
  2.如何办理正常退休手续?办理正常退休需要哪些资料?
  有档案的人员,可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或当月携带本人原始档案及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西安市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等资料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部(目前办公地在601室)申请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对于无档案、无视同缴费的人员,携带《无视同申报审批表》、本人的退休申请(申请上需注明有无人事档案),单位加盖公章、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个人信息页)复印件、劳动合同原件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待遇审核部(目前办公地在1110室)申请办理退休审批手续。
  3.哪些情况可以办理提前退休?提前退休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政策依据: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从事高空和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高温和井下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它有毒有害工种工作累计满8年,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可申请办理特殊工种退休。
 对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连续工龄满十年,由医院提供相关证明,经西安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伤残等级为一到四级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的,可申请因病提前退休。
  距国家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困难企业的军转干部,本人自愿提前退休的,可以申请困难企业军转干部提前退休。
  职工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在年龄、工龄等方面又不具备退休条件的,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后退出生产或工作岗位进行安置,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退职生活费,进行休养(累计缴费满15年);经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本人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可以申请办理退职领取退职生活费。
  4.哪些情况可以办理延迟退休?
  政策依据:国发【1983】141号文,副教授、副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可以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六十五周岁;教授、研究员以及相当这一级职称的高级专家,可以延长离休退休年龄,但最长不超过七十周岁,该种情况下的职工可申请办理延长退休。    
  5.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后还需要继续缴费吗?
  缴费满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后还需继续缴纳大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不足最低缴费年限的,可通过申请继续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后,申请退休待遇。
  6.计算养老金的依据是什么?
  陕劳社发【2006】84号《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7.什么是视同缴费年限?什么是实际缴费年限?什么是累计缴费年限?
  养老:
  政策依据:劳办发【1997】116号,视同缴费年限是指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按照国家和我省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
  范围:
  (1)、固定职工在实行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制度之前,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时间;(2)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调入企业后,其原有的工作年限视为视同缴费年限;(3)复员退伍军人、城镇下乡知识青年被招为合同制工人,且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其军龄及下乡期间按国家规定计算为连续工龄的年限,可视为视同缴费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就是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累计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医疗: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是指1999年12月31日前按照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军队转业干部和退役人员的军龄等符合规定的视同为医疗保险缴费的年限。
  实际缴费年限就是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 
  累计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