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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报道

警惕伪互联网金融打着理财旗号非法集资

来源:发布时间:2016-08-02 12:08

案例:“e租宝”———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三步障眼法制造骗局

一年半内非法吸收资金500多亿元,受害投资人遍布全国31个省市区……钰诚集团以融资租赁债权转让为基础业务的“e租宝”靠假项目、假三方、假担保的三步障眼法制造了一个巨大的非法集资骗局。

“e租宝”对外宣称,其经营模式是由集团下属的融资租赁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协议,然后在“e租宝”平台上以债权转让的形式发标融资;融到资金后,项目公司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租赁公司则向投资人支付收益和本金。

在正常情况下,融资租赁公司赚取项目利差,而平台赚取中介费;然而,“e租宝”从一开始就是一场“空手套白狼”的骗局,其所谓的融资租赁项目根本名不副实。

据一位公司高管说,公司虚构融资项目,把钱转给承租人,并给承租人好处费,再把资金转入公司的关联公司,以达到事实挪用的目的。用融资金额的1.5%-2%向企业买来信息,把这些企业信息填入准备好的合同里,制成虚假的项目在“e租宝”平台上线。

“1元起投,随时赎回,高收益低风险。”这是“e租宝”广为宣传的口号。许多投资人表示,他们就是听信了“e租宝”保本保息、灵活支取的承诺才上当受骗的。“e租宝”共推出过6款产品,预期年化收益率在9%至14.6%之间,远高于一般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

分析:

由于金融行业天然的风险性,承诺保本保息本身就违背客观规律。银监会更是明确要求,各商业银行在销售理财产品时必须进行风险提示。因此老百姓在投资前更需要掌握一定的金融知识,知道任何投资行为都要风险自担;而如果投资者参与的金融活动涉嫌违法犯罪,就将承担更大的风险。最高法在2010年出台的关于非法集资犯罪的司法解释里明确,不能用承诺回报引诱投资者。“e租宝”抓住了部分老百姓对金融知识了解不多的弱点,用虚假的承诺编织了一个“陷阱”。

近年来,犯罪分子假意迎合居民对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包装推出“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理财”“金融互助理财”等形形色色的理财产品,并承诺低风险、高回报,让投资者辨别难度加大。犯罪分子假意迎合居民对资产保值增值的需求,犯罪手法不断升级,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互联网金融理财”“金融互助理财”“地产理财”“股权理财”等形形色色的理财产品,并且承诺有担保、低风险、高回报等,“泛理财化”趋势明显。据不完全统计,投资理财类非法集资案件占全部新发案件总数的30%以上。

对此,央行已经牵头十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要求网络借贷平台不得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推动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保障客户资金安全。工商部门也已部署开展金融、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广告专项监测,指导各地加强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监测排查。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要增强风险意识,审慎理性投资,防止自身利益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