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公告来源:发布时间:2016-05-04 09:39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规划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办事。我局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新报建项目涉及规划审批、核准、许可的所有行政事项均由高新区政务大厅二楼66号窗口(规划审批)受理,窗口以外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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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提高规划审批效率,方便企业办事。我局决定,自2016年5月1日起,新报建项目涉及规划审批、核准、许可的所有行政事项均由高新区政务大厅二楼66号窗口(规划审批)受理,窗口以外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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