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区报道>正文
高新区报道

关于申报2016年西安名牌产品、西安服务业名牌和申请三年有效期满复评名牌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6-04-06 10:33

区内各企业:
  按照西安市名牌战略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西安名牌、西安服务业名牌和申请三年有效期满复评名牌的通知》(市名指办发〔2016〕4号文件)要求,现就高新区各企业申报2016年西安名牌、西安服务业名牌和申请三年有效期满复评名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西安名牌产品
  凡注册地在西安高新区内的各类工业、农业产品生产企业均可自愿申报。申报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基本条件是:
  1、产品拥有自主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产品批量生产三年以上;
  2、产品市场占有率、出口规模、品牌知名度居国内同类产品前列;
  3、产品及其生产过程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的规定;
  4、企业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产品研发能力居省内同行业前列;
  5、企业具有完善的计量检测体系和计量保证能力;
  6、企业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其他国际通行认证,并有效运行半年以上;
  7、企业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及溯源体系,用户满意度高。
  (二)服务业
  1、企业服务内容明确,原则上拥有有效的国内注册商标;
  2、企业主营业务年营业额、纳税额在全市同行业中处于前列;
  3、企业建立了完善的服务标准和服务体系,原则上通过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相关管理体系认证并有效运行;
  4、企业建立健全了顾客投诉处理反馈机制,投诉处理及时顾客满意度高。
  二、优先选择的重点行业和产品
  (一)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提质增效升级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产品。
  (二)先进制造业、现代化工、新材料产业、新能源汽车、食品医药、航空航天、电力装备、电子信息等传统产业集群中的重点产品及配套产品。
  (三)高档数控机床、智能终端、节能环保、低碳经济、循环经济等产业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点产品。
  (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中,市场占有率较高的产品。
  (五)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及“老字号”产品。
  (六)批准创建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园区骨干企业中的重点产品。
  (七)服务业中的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旅游服务(景区、博物馆、旅行社)、批发零售服务、物业管理服务、家庭服务、养老服务、机动车维护与保养服务、物流业服务、洗染服务、电子商务服务、科技中介服务、软件开发服务、会展服务、汽车租赁服务、沐浴服务、保洁服务等服务产品。
  工业产品中产能过剩的产品不再新增;食品按照工业基础产品消费类制造业产品申请条件执行,原则上被列为国家和省重点监管的乳制品等高风险食品不再新增。
  三、几点要求
  1、申报企业按照相关要求填写《西安名牌产品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请登录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xazjj.gov.cn)、西安市中小企业服务网(www.xas-me.cn)、西安市名牌网http://www.xasmp.com/下载。除申请表要求的目录外,不接收其它格式、其他内容的申请材料。
  2、申报数据必须真实、可查,并附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表中凡在西安高新区辖区内的生产性服务业(商贸、物流、汽车装潢与保养)和生活性服务业(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旅游景区、住宿餐饮)的企业及文化产业(会展、演艺、影剧院、博物馆)的企业均可自愿申报。申报服务业名牌的基本条件是:
  1、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西安市名牌产品管理办法》的规定。
  2、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服务内容明确,一般应具有合法有效的注册商标。
  3、企业有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年纳税额、主营业务年营业额在全市本行业中位于前列。
  4、企业服务质量先进,具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
  5、建立了完善的行业服务先进标准,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和计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
  6、建立健全了顾客投诉处理反馈机制,投诉处理及时,有较高的顾客满意率。
  7、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得到社会广泛赞誉。
  8、近三年无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
  (三)有效期满申请复评
  2013年度获得西安名牌产品、西安服务业名牌并希望继续保持名牌称号的企业可以自愿申请复评。
  四、申报时间、程序和要求
  申报时间截止为2016年4月6日。各相关企业可在西安市政府门户网站(www.xa.gov.cn)、西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www.xazjj.gov.cn)、《西安名牌网》(http://117.35.182.152:8080/)和西安高新区电子政务网(http://www.xdz.gov.cn/)通知栏下载《西安名牌产品申请表》、《西安名牌产品复评申请表》、《西安服务业名牌申请表》或《西安服务业名牌复评申请表》。填写相应表格后,将《西安名牌产品申请表》、《西安名牌产品复评申请表》、《西安服务业名牌申请表》和《西安服务业名牌复评申请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相关材料-光盘)报西安市质监局高新分局。《西安服务业名牌申请表》和《西安服务业名牌复评申请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相关材料)报企业所属行业主管部门。高新分局对申报企业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把关,形成推荐意见报送市名牌办。过期不再受理。
  五、需与《申请表》同时提供的资料
  (一)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合法有效的商标注册证书;
  (三)西安市名牌证书复印件(复评产品及企业);
  (四)最近三年市级以上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
  (五)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标准化良好行为等级、计量合格确认或测量管理体系等的证书(复印件);
  (六)国税、地税部门出具的近三年纳税额证明;
  (七)申报产品近三年出口数量及出口金额,海关证明的复印件(或外汇管理部门的结汇单据的复印件);
  (八)市级以上统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的产量、产值(销售额)等证明;
  (九) 会计事务所出具的最近一年的企业“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首页”等财务报表;
  (十)自查报告(字数在2500字以内,内容应包含企业简介、产品简介、企业抓质量的措施、产品的市场走向、产品的宣传途径及在同类产品中的定位和知名度);
  (十一)《申请表》附件中要求的相关材料;
  (十二)电子文档(光盘),其中含四部分内容:
  1、《申请表》
  2、企业简介(1200字)
  3、企业联系方式:①企业地址;②邮政编码;③联系人(质量部负责人);④联系电话;⑤传真电话;企业网址;⑥电子信箱。
  4、企业照片:企业外貌照片2-3张;生产线照片2-3张;申报产品照片,每种产品2-3张;企业近期开展质量相关活动照片4-5张。
  电子文档资料,文字为doc格式;照片为jpg格式(500万像素以上),要求刻录光盘,与申报材料一并上报。
  六、严格申报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
  名牌认定工作是我市质量强市战略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坚持企业自愿申请、不向企业收费、不增加企业负担的原则,不与任何其它收费活动以及变相收费活动挂钩。申报企业要严格自律,实事求是,如实申报各项数据,在评审认定过程中发现企业未按要求申报或数据严重虚报的,取消该企业申报资格。
  七、联系方式
  质监高新分局综合科,办公地址: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606-2室
  联系人:  马景芳
       电话:029-88324890  18717359066
  E-mail:6566834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