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区报道>正文
高新区报道

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6-03-08 10:18

高新区各企事业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已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国家档案局局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做了调整:一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定义和范围;二是增加并明确了电子会计档案的管理要求;三是完善了会计档案的销毁程序;四是明确了会计档案出境的管理要求;五是调整了会计档案的定期保管期限,并延长了会计档案向单位档案管理机构移交的期限。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企业会计档案管理,做好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请高新区各企事业单位及时下载《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了解和学习国家最新法规,进一步规范会计管理,尽快修订本单位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优化会计档案管理程序,健全会计档案管理机制,确保本办法的顺利实施。
  下载方法:登陆国家档案网(http://www.saac.gov.cn/)→进入首页→政策法规→部门规章→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