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第二届“魅力高新”摄影大赛征稿启事来源:发布时间:2016-03-07 10:00 2016年将迎来西安高新区成立25周年,也是高新区全面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打造“一带一路”创新之都的起始之年。 为了展示西安高新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新成果、建设发展新成就,展现西安高新区建设“品质西安”示范区、全力推进城市治理的新形象,弘扬“创新有为、开放包容、务实担当、追求卓越”的高新区精神,加快推进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全面建设、世界一流科技园区建设,西安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决定举办第二届“魅力高新”摄影大赛。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西安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 西安高新区书画摄影协会 支持单位: 西安高科(集团)公司陕西画报 陕西日报 华商报 新华社陕西分社 人民网陕西频道 凤凰网 新浪网 大秦网 天涯陕西 华商网 西部网 陕西传媒网 荣耀西安网中国影像网陕西站 尼康恒丰摄影俱乐部 蜂鸟网长春藤摄影俱乐部 “爱摄影·爱生活”摄影俱乐部 陕西省现代摄影协会(广角网) 窗体顶端 窗体底端 二、参赛对象 所有关注、关心、支持西安高新区发展的摄影爱好者 三、参赛内容 以“魅力高新”为主题,反映高新区25年来产业发展的新突破,招商引资的新成绩,科技新城的新风貌,创新创业的新气象,人文生活的新风尚等等。 四、大赛时间 作品征集:2016年3月1日至5月31日 五、奖项设置 大赛作品奖项共分产业、环境、人文等三大类,包括:每类均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0名。 大赛设组织奖3名。 获奖作品,均将获得奖金、获奖证书,并参加摄影大赛作品展。 六、参赛要求 1、摄影参赛作品须是作者的原创作品。作品的内容应当真实,不得通过PS软件增、减原来图片中根本不存在的事物,但可允许对色调、反差等做适当调整,不得改变作品原貌。所有作品上不要添加LOGO、水印、修饰性的边框等。在西安高新区以外拍摄的作品谢绝参加。 2、每位参赛者发送作品数量以三幅为限(组照不得超过6幅)。作品应以电子文件形式投稿,每幅作品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详细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需保留拍摄的原始参数),图片文件不得小于3M,以便影像放大展出。胶片拍摄作品最好自己扫描成电子文件提交。 3、每位参赛者只能参加一个奖项类别的比赛,来稿请注明参赛类别。 4、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人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5、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所有征集作品均不退稿。所有获奖和入选展出作品,主办单位有权进行展览、复制、加工、出版及在其它媒体上用于公益宣传(商业性质除外),不再另付稿酬。 6、本次大赛解释权归主办单位,凡投稿的作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凡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一经发现将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七、评奖办法 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参赛作品进行公平、公正评选。评审小组对比赛活动有最终裁定和解释权。 八、投稿方式: 方式一: 联系人:张明,电话:88333602 手机:13892820246 方式二: 联系人:徐果 电话:89199011 手机:18629508578
西安高新区党工委宣传部 二〇一六年三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