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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报道

形势要点:国资委指导国有资产配置和央企股权投资

来源:发布时间:2014-01-22 15:35

 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日前,国资委发布名为以经济增加值为核心加强中央企业价值管理的指导意见称,对符合国有资本发展方向和企业战略定位、价值创造能力高的存量资产,应优先配置资源,提高利用效率;对战略匹配度低的存量资产,应适当控制规模并逐步优化。“对长期不分红、无控制权的股权投资,应制定专项处理方案。对可有效辅助、延伸主业发展,盈利能力较强、增长前景较好的少数股权投资,要创造条件增强控制力。”指导意见提出,要优化国有资本配置,不具备竞争优势的主业,要及时调整,有序退出;超出主业范围、价值创造能力低的业务,要坚决剥离重组;培育新的战略性业务要坚持审慎原则,严格论证,把握节奏,有序进入。意见要求,要着眼于提高国有资本的回报和保持合理的流动性,遵循资本运作规律,选择各类有发展潜力、成长性好的市场主体进行股权投资,有效规避风险。要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通过产业链整合、项目融资、债务重组、网运分开等手段,实现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放大国有资本功能,提高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的能力。政策性业务较重的企业,要在保障国家安全、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在强化投资并购管理方面,要健全投资决策责任追究机制,建立董事会或企业主要负责人对重大投资决策负责制,严格考核奖惩;要根据国际化经营战略,稳妥实施境外投资并购,有序开展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