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两会精神解读之:实施积极财政和货币政策来源:发布时间:2013-03-28 09:46 【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温家宝指出,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是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作出的选择。要切实保障重要商品供给,搞活流通,降低物流成本,加强市场价格监管,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要实现上述目标,必须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增强前瞻性、针对性和灵活性。 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中的作用。 【中公解读】 与去年相比,今年CPI预期目标下调了0.5个百分点至3.5%,但仍高于去年全年2.6%的同比涨幅。 事实上,通胀目标设定在3.5%,较去年下调0.5个百分点,表明高层控通胀的决心。物价关系民生,降低通胀目标稳物价是从惠民生角度出发,希望老百姓获得更多实惠。另一方面,经济增速已出现回落,与其保持一致,CPI目标也应该相应回落。 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始终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目标,去年CPI涨幅回落至2.6%,不仅与国家采取的一系列控通胀措施有关,也与经济运行整体态势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通胀压力仍然较大,主要为:我国土地、劳动力等要素价格,农产品和服务类价格都存在上涨压力;主要发达国家实行宽松货币政策并不断加码,输入性通胀压力不容忽视;为理顺能源资源价格需要留出一定空间;去年价格上涨的翘尾因素影响约有1个百分点。 因此,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是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后作出的选择。”由此看来,今年国家着力抓好房地产工作,严控不合理需求,保障正常供给,并要求搞好农业生产,保持食品供应稳定。 七:扩大营改增试点范围
【政府工作报告摘要】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要结合税制改革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重点是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工作,完善试点办法,适时扩大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 【中公解读】 随着结构性减税的进一步深化,作为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营改增”已经成为减税的重点突破方向。在中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几乎涉及中国所有企业和行业,“营改增”影响之大可想而知。 就目前来说,我国“营改增”改革的试点成效,首先在减轻企业税负方面,“营改增”试点地区实现了总体减负。第二,实行“营改增”改革后,为细化社会专业化分工提供了有效的税制保障,支持和促进了试点企业的创新转型;第三,改革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存的局面,将营业税并入到增值税,实现税制的公平统一,将对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并由此推动经济转型实现稳定增长产生重要深远的影响。 从“营改增”试点情况看,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并尽快将改革推向全国,是未来的重点也是难点。其实,“营改增”的减税意义还在于它的波及效应。一方面,企业自身的业务网络的链条越长,波及效应越大,企业越得益;另一方面,“营改增”试点范围越大,覆盖的行业越广,波及效应越大,企业也会从中得益。 按照国务院此前要求,今年或将推出铁路运输、建筑安装和电信通讯领域内的“营改增”试点方案。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适时扩大营改增试点地区和行业范围,随着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循序推进,许多方面需要妥善处理,毕竟一项新政策的出台并非尽善尽美,在执行过程中必然有许多地方亟待完善,下一步要细化完善有关税制安排。另外,地区和行业范围扩大之后,还需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制度,防止出现漏洞。 事实上,随着将来更多行业以及更多的地区纳入试点,抵扣链条将逐步完善,进项抵扣也将更加充分,可以预见营改增带来的市场推动力更加有效,中国经济结构转型的动力会更加强大,从而能够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