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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报道

浅论中国驰名商标在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来源:发布时间:2012-11-13 17:27

 

产权论坛

 一、中国驰名商标相关知识

(一)概念定义
  “驰名商标”(FAMOUS TRADE MARK)又称为周知商标,最早出现于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里。我国于1984年加入该公约,成为其第95个成员国。
  中国驰名商标(well-known marks of China)是指经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商标。根据国家工商总局2003年4月17日颁布的《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其涵义可以概括为:“在中国为相关公众广为知晓并享有较高声誉的商标。”
 (二)特点特性
 中国驰名商标依法受到优于普通注册商标的特别保护,既具有一般商标的区别作用,又有很强的竞争力,知名度高,影响范围广,已经被消费者、经营者所熟知和信赖,具有相关的商业价值。
 (三)保护措施
  我国现行的《驰名商标认定和管理暂行规定》对中国驰名商标的扩展保护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禁止不当注册。即: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在非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且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商标局可以驳回其注册申请。已经注册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予以撤销。
  二是禁止不当使用。即:将与他人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使用在非类似的商品上,且会暗示该商品与驰名商标注册人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可能使驰名商标注册人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予以制止。
  三是禁止作为商号使用。即:自驰名商标认定之日起,他人将与该驰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且可能引起公众误认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已经登记的,驰名商标注册人可以请求予以撤销。我国修正后的商标法第十三条中将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展至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正式以立法形式确立了对驰名商标的扩张保护。
  (四)认定程序
  现行的中国驰名商标主要分为以下几种认定方式:
  1.行政认定。
  认定机关为国家商标局,《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经初步审定并公告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2.商标争议认定。
  认定机关为商标评审委员会,《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认为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可以依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3.商标管理认定。
  认定机关为国家商标局,《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中第五条规定:在商标管理工作中,当事人认为他人使用的商标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请求保护其驰名商标的,可以向案件发生地的市(地、州)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禁止使用的书面请求,并提交证明其商标驰名的有关材料。
  4.司法认定
  一是商标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认定机关为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做出认定。
  二是域名侵权案件审理中的认定。认定机关同为审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域名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域名纠纷案件,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做出认定。

二、中国驰名商标在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一)行之有效的法律手段,高效率的品牌保护力度,为企业高速、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中国驰名商标无疑是一种无形的财富,对于拥有了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就像安装了高功率发动机的汽车一般,行得更远、走得更久。
  认定中国驰名商标,采取的是个案认定与被动保护的方法,其目的在于解决商标权利冲突,保护驰名商标人的合法权益。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13条、第41条第2款和《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第14条均对中国驰名商标的保护做了严格的说明。就保护力度而言,被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商标,在具有较强显著性和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除了依法享有商标注册所产生的商标专用权以外,还有权禁止其他人在一定范围的非类似商标上注册其驰名商标,并禁止将其作为企业名称的一部分使用。
  具体来说,中国驰名商标在对抗恶意抢注、对抗不同商品相同(似)商标影响、近似商标认定、立案调查假冒商标犯罪案件时不受立案金额的限制、有效防止他人以驰名商标为公司名称注册、在电子商务中避免域名注册等方面都有较为全面的特性。
  (二)较好的社会影响力和广告宣传效率,为企业实现最大盈利注入强大动力。
  中国驰名商标对企业来说,是品牌知名度与美誉度的结合,企业商标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则意味着该品牌已被权威部门认定为优质产品,在消费者心中这才是货真价实的“名牌”。因此,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所能带来的宣传效应远非一般的广告投入所能比拟,在此意义上它是最好的品牌宣传。而由此带来的综合效益,更会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获取更大的领先优势。
  (三)高知名度、高市场占有率的特性,是企业正面、健康形象的最佳代表。
  认定成功的中国驰名商标就一个发展中的企业来讲,已经不仅仅是一种智力成果了,而且还是企业文化的象征,它是企业光辉形象的代表。实践证明,在被认定商标在成为中国驰名商标之前,知名度越高,认定成功后含金量越高,另一方面,中国驰名商标不仅可使指定商品的身价递增,而且还可以使企业的其他产品受益,提高企业对外部的吸引力,进而使企业的整体价值倍增。
  在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今天,就消费者而言,驰名商标意味着优良的商品品质和较高的企业信誉;对驰名商标所有人而言,驰名商标是宝贵财富,意味着广泛的市场占有率和超常的创业能力。一个驰名商标可以向购买者传递大量的有关它所代表的商品或服务的信息,这些经过市场长期考验的信息既简化了购买者的购买行为,也简化了销售者的销售行为。因此可以说,驰名商标已经成为连续购买者与销售者的稳定的纽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