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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产业发展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促进经济稳中求进的实施意见

来源:发布时间:2015-06-12 16:30

为积极应对宏观经济下行压力,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视察重要讲话精神、《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陕政发[2015]17号)和《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5]11号)的有关精神,为促进园区经济平稳增长,结合高新区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谋划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投资持续健康增长

(一)推动板块经济建设。以专业园区为依托,构建板块经济引领特色产业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以产业招商和园区建设为突破,全力加快软件新城建设;以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突破,加快长安通讯产业园智能终端基地和草堂科技产业基地建设;以铂力特、星王集团等重点项目为突破,加快新材料产业园建设;以产业链招商、加速生物医药龙头企业聚集为突破,加快生物医药产业园建设。

(二)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委领导联系包抓具有全局意义和示范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中层干部包抓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一对一”服务机制,对70个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50个区级重点项目建设实现全覆盖,针对影响项目建设进度的征地拆迁、土方清运、基础配套等问题进行分类解决。鼓励企业加大在建项目的投资力度,对本年度实际完成投资前10名、竣工或部分投用前5名以及新开工项目前5名的项目,给予每家企业15万元的奖励。

(三)强化功能配套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西太路区域、木塔区域、软件新城区域、鱼化区域等重点区域新建续建市政道路16公里以上。加快建设鱼化热源厂,持续推进一、二期热网改造工程。加快高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力争年内新建110KV变电站两座,做好三星330KV变电站的续建工作,有效解决工业企业生产用电不稳定的问题。

(四)加大项目用地需求保障力度。全力保障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招商项目的用地,优先保障开工早且投资量大的重大项目。优化土地报、征、拆、用流程,提高审批时效,加快已批土地的征后实施,加大对已批土地利用情况的清理力度,盘活存量用地。针对严重干扰项目建设进度、扰乱市场秩序的村霸、沙霸等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惩治,进一步优化高新区投资环境。

(五)优化园区投融资环境。不断放大科技金融的杠杆作用,发挥好互联网金融产业联盟的助推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对于在国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最高100万元支持。对辖区以外的上市公司迁入高新区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鼓励企业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对于成功挂牌的企业,给予最高70万元的奖励;对于由主办券商推荐的区内企业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每成功挂牌一家企业,给予主办券商项目团队最高10万元的奖励。

二、着力提振工业经济,增强园区经济发展基础

(六)加快工业项目建设。促进56个产业类项目的建设进度。加快100亿美元的三星芯片二期和美光四期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进度。促进中兴通讯手机一期、比亚迪手机配套等项目的产能进一步释放,力促美国强生供应链生产基地等重点项目投产达效,确保工业投资增长达到30%。

(七)促进工业平稳增长。鼓励龙头企业和优势企业进一步释放产能,对本年度在册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100亿元的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企业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对本年度工业总产值10亿元以上且增速前10名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的奖励。重点服务、重点跟踪产值10亿元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在水、电、气等方面予以优先协调保障。积极协助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做好省市相关奖励政策的申报工作,尽快形成工业经济贡献。

(八)强化集群招商和产业链招商。实施产业链的“补链、扩链、强链”工程,鼓励围绕高新区四大主导产业龙头企业的配套企业入区,按项目投资额的3‰,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鼓励区内企业采购与协作配套,对区内企业全年采购区内企业产品金额达300万元以上的,按采购额的3‰,给予最高100万元的奖励。

(九)发挥政策的撬动引领作用。出台《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年度优秀企业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快创新驱动的若干政策》、《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发展的若干政策》、《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加强人才特区建设的若干政策》以及《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支持科技企业小巨人发展的若干政策》,设立每年7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和规模50亿元的创投母基金,对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园区经济平稳增长、人才要素聚集、科技与金融结合以及科技型小微企业培育等方面给予聚焦支持。

(十)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氛围。实施“创业中国”西安高新区行动计划,通过众创空间打造工程、创业人才培育工程、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创业投融资环境提升工程、创新创业文化营造工程,打造丝绸之路“创新之都”。鼓励留学回国人才、科技人才和在校大学生或毕业未满五年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高新区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自主创业,择优给予100-300万元扶持。支持新型孵化平台建设,对经管委会认定的投资促进型、培育辅导型、媒体延伸型、专业服务型、创客孵化型等新型孵化平台,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运营补贴。

(十一)抓紧启动西安高新区“四个计划”。加快制定《西安高新区先进制造业攀登计划2025》、《西安高新区特别人才跨越计划》、《西安高新区软件信息服务业赶超计划》和《西安高新区出口倍增计划》。通过这四个计划的分步实施,进一步激活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军工科技、骨干企业四大创新动力,把高新区建设成为创新体系完备、创新能力强大、创新产业发达、创新人才荟萃、创新环境优良的科技新城,使创新成为高新区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不断提升高新区作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布局中的核心价值。

(十二)加快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对列入高新区科技企业小巨人支持计划的企业,根据企业吸引贷款、企业研发投入、行业影响力、主要经济指标年均增速等,市区联合择优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投资性支持。力争年内高新区小巨人备案企业达到400家,过亿元企业达到50家,计划到2016年,高新区科技企业小巨人总数达到600家,过亿元科技企业小巨人达到70家,培育具备海内外上市条件的企业100家。

三、激发消费新活力,进一步扩大内需

(十三)深挖消费潜能。重点跟踪占高新区社会消费品零售额70%以上的石油制品销售和汽车销售等大型商贸企业。加快协调新增加油站设点流程,支持区内企业参与建设,力争年内审批5家,开工建设2家,以提振石油制品销售龙头企业发展信心。策划一系列汽车销售企业集中促销活动,全力促进消费回暖。对本年度实现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前10名的企业,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的奖励。促进健康、信息、电商、休闲等新的消费热点,研究出台相关奖励政策措施。

(十四)加速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鼓励市场主体开发多重模式的城市商业综合体,促进商贸、餐饮、休闲等服务业态的聚合发展,对年度经济贡献突出的运营主体按照管委会相关规定,给予最高10万元的奖励。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加快发展,对年度交易额达到1亿元的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发挥政策的引导作用,鼓励企业实现规模跃升,对新纳入限上贸易统计的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的奖励。策划比亚迪二厂等一批工业旅游项目,培育服务业新热点。

(十五)加速互联网跨界融合方面的探索。以互联网金融产业联盟为抓手,加快建设高新区互联网金融产业园。通过《西安高新区先进制造业攀登计划2025》的实施,在新一代信息技术、电力装备、生物医药与高端医疗器械制造、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等领域进行前瞻性探索,加快传统制造业与互联网实现跨界融合。

四、着力推动机制创新,为园区发展注入新活力

(十六)深度推进简政放权。按照国家深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要求,制定出台《西安高新区项目建设审批服务指南》,明确审批流程、责任人和审批时限,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加快对高新区行政审批事项进行逐项梳理,制定和公布各部门权力清单,规范审批行为,优化工作流程,理顺职责关系,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构建职能定位清晰合理、履职程序便捷高效的部门职责体系,将简政放权和流程再造不断向纵深推进。

(十七)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抓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申报和创建工作,争取年内获批。积极推广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1+6”政策,制定《西安高新区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规划纲要》。发挥好政策在创新驱动战略中的引领作用,对荣获国家、省市科技进步奖或国家技术发明的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的奖励。对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且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6%以上的企业,给予最高3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在提质增效、节能减排、清洁生产等方面实施的技术更新改造,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主导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给予5-50万元的奖励。

(十八)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运营。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企业技术中心,给予70万元的奖励。对已获得国家级、省级或市级认定的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按照每家企业每年对外提供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服务金额的10%,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获得陕西省或西安名牌产品称号的产品,给予每个产品5万元奖励;对通过复审认定的,给予每个产品3万元奖励。对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知识产权交易、检验检测等第三方技术交易平台,按平台实际撮合完成的交易金额的1%,给予最高60万元的奖励。

五、加强城市管理创新,推动和谐社会发展实现新突破

(十九)提升公共服务品质。完善干道系统建设,强化次干道的通行能力,构建高新区网络循环交通体系。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有效缓解区内停车难的矛盾。进一步优化公共自行车系统,倡导绿色出行。启动高新湖二期、沣惠渠景观带的规划与建设,完善木塔公园和仓颉造字台、周穆王陵等遗址保护。积极推进青少年活动中心、展览馆、博物馆、音乐厅、陕西省图书馆和陕西体育大厦等项目的建设,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形成多层级的城市公共服务设施体系。

六、抓好考核督查,促进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位

(二十)加强重点任务的考评、督查和落实。建立健全重点项目专题协调会议制度,重点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跨部门、共性问题。建立重点项目督查通报制度,加强对项目代表的管理与考核,全面掌握重点项目建设动态,对全区重点项目实行月通报、季分析,每月定期发布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通报。进一步细化考核标准,完善考核方法,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在狠抓主要指标和重点工作的同时,要对薄弱环节加大跟踪督办力度,确保高新区各项市考任务目标有序推进,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