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西安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实施方案》的通知来源: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20-11-16 15:24 各镇(街),各部门、中心、直属园区管理办,各支撑服务体系,各直属企业: 《西安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实施方案》已经管委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安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实施方案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16日 西安高新区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效能,促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全力打造“四最”营商环境,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20〕32号),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中央和省市“放管服”改革落实落细,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着力打造“审批项目最少、收费标准最低、办事效率最快、服务水平最优”的“四最”营商环境品牌,助力抓好“六稳”“六保”工作,不断增强企业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措施 (一)严格事项管理,推进政务服务规范运行 1.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对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标准化管理,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办事指南和示范文本,在陕西省政务服务网(西安高新区)和各级政务大厅公开,并及时动态调整。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编制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实现同一政务服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规范统一。(审改办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2. 加大简政放权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构建更加开放、便利、公平的投资环境;深入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向社会公布证明事项清单,并坚持定期动态清理;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精简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发展改革和商务局、管委会办公室(法制办)、党工委政法委、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3.做好委托下放事权承接工作。对上级部门下放或委托的审批事项,由审改办征求高新区机构编制部门意见后,形成初步承接方案,经管委会研究后予以明确;涉及上级部门委托事项划转的,应征求委托部门意见,同意划转的,须重新签订委托授权书;承接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放权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承接事项标准明确、流程清晰、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科学、事项承接顺畅。(审改办牵头,党工委组织部(编办)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全面深化改革,促进政务服务效率提升 4. 实行企业跨区域经营免于登记制度。推行“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登记,同一地址可以登记为多个市场主体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市场主体在住所外设立经营场所或分支机构,可不再申请设立登记,只需在一个月内向市场主体登记机关申请备案。 (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5. 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严格执行项目全流程涉及的各阶段、环节、事项在线审批办理,切实提高上线项目数量和项目在线审批比例;推行并联审批、告知承诺制,简化审批手续;实行数字化多图联审,强化系统互联互通,压减审查时间和成本;对投资建设项目开展联合验收,提高项目竣工验收效率和便利化程度。(行政审批服务局、交通和住房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6. 持续探索推进制度创新。全面推行“容缺审批”“承诺制审批”等制度创新成果;探索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的具体事项要明确告知承诺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探索小型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豁免清单制度,凡符合清单内的项目,不再将施工图审查合格书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前置要件。(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交通和住房建设局、自然资源局配合) 7. 深化“一件事一次办”系统集成改革。以“出生一件事”为起点,逐步构建企业群众全生命周期“一件事一次办”,同时结合区域特色,推出一批个性化“一件事一次办”主题服务,“交房即交证一件事”“临终关怀一件事”“挖掘占用城市道路一件事”“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报装一件事”等,并逐步向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延伸。积极探索“一业一证”改革,将一个行业准入涉及的多张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一证准营”。(审改办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 创新服务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优质高效 8. 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跨区办理。不断深化跨区域办理工作模式,从企业和群众办理的高频事项着手,持续推出更多“跨区通办”事项,不断拓展事项通办区域,积极探索异地协同办理,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办理一批,减少企业和群众远距离跑动,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体验感和获得感。(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9. 加快推进“智慧政务”建设。聚焦企业群众办事的重点领域,梳理推出更多高频网办事项,不断提升“一网通办”事项比例,实现网办事项超过95%;积极推行“掌上办”“秒批”“预约预审”等,不断完善服务方式,提升智慧政务效能;大力推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提升工建项目审批效率;推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服务。完善电子印章刻制系统功能,支持公众在线应用电子证照。(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局等相关单位配合) 10. 持续推进“综窗受理”模式。实施“综窗受理、集成服务”,不断优化政务服务流程,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模式,在各级政务大厅推行全科无差别受理服务。(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进驻大厅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1. 不断完善“12+5+N”基层政务体系。在企业聚集区、人员密集区和产业园区设立政务服务站;加快镇(街)便民服务中心的升级改造,确保年内实现12个镇(街)便民服务中心全覆盖;建设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打造家门口的政务服务大厅。推动更多公民个人事项下沉至基层政务站、镇(街)、村(社区),实现70%以上的审批服务事项就近办,构建10分钟政务服务圈。(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各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2. 不断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进一步优化高新区行政审批中介超市的规范高效运行;动态调整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服务指南,并及时公布运行情况;完善运行机制,实施优胜劣汰,提高行政审批中介超市整体服务质效;推动中介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共通,实现中介服务更加高效便捷;强化中介机构培训力度,定期邀请业务骨干、行业专家等共同探讨、互相交流,着力提升中介机构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 13. 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强化审前服务,梳理精简审批清单,实现项目申报基础材料一次告知、一站式办理,缩短审前辅导时间;完善代办服务,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及项目责任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项目代办过程中遇到难点问题;推行上门服务、预约服务、“5+2”延时服务等举措,镇(街)、社区(村)代办队伍要主动靠前为残疾人、老年人、孕妇等特殊群体及时提供帮办服务。推行高新“政务信报箱”等“24小时自助服务”。(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镇(街)、各进驻大厅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持续优化 14. 强化政务服务“好差评”结果运用。对评价结果连续排名靠后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责令限期整改。对反复被差评、投诉,弄虚作假,故意刁难,甚至打击报复企业和群众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构建“好差评”闭环工作流程,建立实名差评回访整改机制。在政务大厅持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学先进、创先进、争先进”的浓厚氛围。(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进驻大厅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5. 加大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力度。运用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行政审批事项从受理、办理、时限、廉政风险等方面进行监察,确保行政审批所有环节依法依规开展。(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进驻大厅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16. 发挥审批服务“改革体验官”监督作用。在社会各界公开遴选审批服务“改革体验官”,定期对政务服务工作进行体验监督,提出意见建议,建立问题“清单式”“销号式”管理制度,对体验官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各进驻大厅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高度重视,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由审改办负责,对政务服务便利化相关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确保政务服务便利化工作落实落细。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分工要求,切实肩负起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审改办将会同督考办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助推政务服务便利化工作持续 深入开展,不断取得实效。 (三)加强媒体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实体大厅等平台,及时宣传推广政务服务便利化的好经验、好做法,提升社会各界对高新区政务服务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