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西安高新区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来源:高新区管委会发布时间:2020-03-20 15:24 各部门、中心、直属园区管办、各垂直管理机构,高科(集团)公司 ,区内各企业: 《西安高新区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计划》已经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 2020年3月20日
西安高新区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行为,强化行政执法责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通知要求,结合高新区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编制2020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瞄准“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目标任务,坚持安全发展,筑牢红线意识,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高新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计划的实施,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目标控制在市政府下达的指标以内,杜绝较大以上等级事故,遏制一般事故。确保计划执法完成率100%、群众举报案件调查处理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违法行为查处率100%。 (二)主要任务 1、根据管委会年度工作部署,以及省、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教育。 2、以非煤矿山、工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格落实企业、个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大力开展隐患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3、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施工、特种设备等行业领域为重点,加强综合监管,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职责,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坚决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三、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截止2019年底,应急管理局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共202家,其中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10家,加油站34家,仓储经营企业8家,无仓储经营企业150家。 (二)非煤矿山企业(持有非煤矿山类《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石油技术服务、采掘施工、地质勘探企业)65家。 (三)工贸行业重点监管的企业100家。 四、执法人员和执法日情况 应急管理局11人,监察大队4人,合计15人。 (一)总法定工作日(共计3088个工作日) 全局行政执法总人数=局机关×80%+监察大队×90% =11×80%+4×90%=12.4(人) 总法定工作日=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局行政执法总人数(249×12.4≈3088日) 其中:国家法定工作日=全年总天数-双休日-法定节假日。(366-87-30=249日) 1、全年总天数366天; 2、双休日=87天; 3、30天法定假日。 (二)监督检查工作日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以全局安全监管执法力量为基础,同时考虑监管区域内企业数量、分布、生产规模,监管执法半径和交通状况等因素,结合监管内容确定监管工作日。(1914个工作日) 1、重点监管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60%=1938×60%=1148个工作日 2、一般检查工作日=监督检查工作日-重点检查工作日=1914-1148=766个工作日 (三)其他监管工作日,按以下10项工作所占用的工 作日安排如下(814个工作日): 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安排20个工作日; 2、办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登记、备案安排100个工作日; 3、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安排120个工作日; 4、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安排120个工作日; 5、生产安全隐患举报案件的核查工作安排200个工作日; 6、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告的受理、登记建档、跟踪监控、督促整改等工作安排60个工作日; 7、迎接上级机关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督查安排60个工作日; 8、资料整理归档、统计分析、文件转发等工作安排50个工作日; 9、上级机关或领导安排的其他事项安排60个工作日; 10、机动监管工作安排24个工作日。 (四)非监管工作日(360个工作日) 1、学习、培训、考核、会议安排200个工作日; 2、病、事假安排100个工作日; 3、法定年休假安排60个工作日。 五、行政执法检查 (一)危险化学品行业 1、根据各生产经营单位经营方式、行业特点、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及设备等情况,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及储存单位,对生产及储存单位年检查不少于2次/家;加油站年检查不少于1次/家;对无仓储单位年抽查不少于40家,根据双随机抽选结果按月进行。 计划中及双随机中未列单位,因上级工作部署需要检查、举报案件的核查及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提前进行检查的,可调整检查时间视同在本年计划中已检查。计划中已列的单位,因举报案件的核查及其他不可预见情况等因素不能按计划执行的,顺延至下一个月执行。 2、对列入执法计划及双随机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部排查,检查率100%;事故查处率达到100%;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查处率达到100%。 3、危险化学品企业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2)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作业)规程的情况; (3)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4)各类资料(包括重大危险源、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重要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培训教育等)建档归档情况; (5)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6)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7)安全标准化建设情况; (8)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9)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情况; (10)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11)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12)无仓储单位按照高新区无仓储检查规范执行。 (二)非煤矿山行业 1、对持有非煤矿山类《安全生产许可证》(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取证)的石油技术服务、采掘施工、地质勘探企业根据其施工作业计划等情况,计划全年检查48家,每季度12家,根据双随机抽选结果按月执行。 2、列入名单的企业检查率100%。隐患复查率100%。因企业在外作业等情况无法在该季度接受检查,则顺延至下个季度(企业需提供书面说明)。 3、非煤矿山行业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按照《西安高新区非煤矿山类企业监督检查规范》内容,重点围绕企业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资料进行现场复查。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原则,各公司涉及到作业队现场部分的安全生产管理由作业地属地应急管理局进行检查,我局仅对公司管理层面进行安全检查。例如:公司全年安全会议,人员取证培训情况,公司管理层面对作业队的督查检查情况。 (三)工贸行业领域 1、对涉爆粉尘企业(比亚迪电子有限公司、中财型材、银桥贝多、高科建材)年检查不少于2次/家,对重点监管企业年抽查不少于100家。通过对工贸行业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整改隐患,紧紧围绕“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工作部署,努力确保工贸行业事故不发生。工贸企业执法检查计划结合双随机抽选结果,每季度前具体制定确保双随机完成率100%、隐患整改复查率100%。全面完成计划的各项任务。 2、工贸行业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为: (1)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建立; (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操作流程是否建立; (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否制定; (4)是否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情况; (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是否建立; (6)是否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7)隐患排查台账是否建立并且定期通报; (8)生产经营场所有无明显、合规的安全警示标识; (9)是否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10)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四)季节性烟花爆竹 结合每年市应急管理局检查通知,加强烟花爆竹摊点的安全宣传,会同公安、质监、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联合检查每年不少于1次。 六、检查方式 (一)检查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采取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调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二)对涉及专业标准规范的企业检查时,邀请行业专家参与执法检查,实行行业专家查现场,执法人员查管理,分工协作,密切配合; (三)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应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整改指令书,并对整改的情况进行复查; (四)对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