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开展2017年度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来源:发布时间:2017-05-12 10:49 各区(县)科技局,各开发区(基地)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落实“聚焦三六九,振兴大西安”战略部署,打造“创业之都”城市品牌,加快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健康发展,推进众创载体建设,根据《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13〕39号)相关要求,现就2017年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实际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2.孵化器性质、定位明确,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3.具有一支较高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的管理队伍,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占70%以上(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占80%以上); 4.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综合型孵化器使用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型孵化器达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且有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5的共享区域和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占2/3以上(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5.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综合型孵化器的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20家以上; 6.年度毕业企业数占在孵企业的5%以上; 7.服务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强,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务。 二、认定申报材料清单: 认定申报准备材料请参阅《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材料说明》(见附件一); 1.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见附件二); 2.在孵/毕业企业情况汇总表(见附件三); 3.入孵企业知识产权汇总表(见附件四); 4.西安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承诺书(见附件五)。 三、认定材料提交办法及要求: 1、申报单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含相关附件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kjj_gxc@126.com。 2、经市科技局审核确认后,申报单位将装订后的申报材料寄达西安生产力大厦706室。 3、符合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条件的各类众创空间也可以申报。 4、认定申报截止时间:2017年6月15日。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李阳洋 周灵峰 童鹏华 联系电话:88405315-608、610 86786640 材料报送地址:西安市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706室(邮编:7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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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