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行业协会:
为落实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加强对参与专项审计(或鉴证)机构的管理,根据《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16〕81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7年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机构资质资料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审计机构条件
依法在西安市注册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报送资料。
(一)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二)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三)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资料要求
符合本通知第二条规定条件的审计机构,应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以下材料:
(一)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审计机构信息表(见附件)
(二)申请前一年度1月份和12月份在职职工人员情况(职工工资花名册、社保缴费名单)及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花名册(姓名、居民身份证号、资格证书复印件);
(三)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营业执照》等相关注册登记证件的复印件;
(四)执业证书复印件;
(五)申请前一年度本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
(六)申请前一年度从事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工作情况总结(包括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涉及企业的具体名单、出具报告的文号)。前一年度未开展专项审计工作的请注明。
三、资料申报时间、地点
申报时间: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30日
申报地点:西安生产力促进中心(西安市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706室)
联系人:黄业正 86786639 周灵峰13571821216
简 鑫 18149216206
附件:
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审计机构信息表.doc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