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局、各开发区(基地)管委会经贸局、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和经费管理,及时总结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绩效,按照《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市级科技计划管理流程(暂行)的通知》,定于近期委托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和有关项目管理单位,对2016年12月底前到期的市级科技计划项目进行验收评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评价范围和任务区分
(一)委托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验收的项目
2013年项目包括:农业技术集成与示范、农业科技示范园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具体见附件1)。
2014年项目包括:科技企业小巨人计划-发展类、培育类和后补助类项目,创新环境建设计划-平台建设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具体见附件2)。
2015年项目包括:科技企业小巨人培育计划-科技人才创业工程、领军企业培育工程项目,产学研协同创新计划-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推进项目,社会发展引导计划-软科学研究项目,农业科技示范项目(具体见附件3)。
已批准延期的项目及2015年12月到期未验收的项目(具体见附件4)。
(二)委托有关项目管理单位验收的项目
对区县科技小巨人项目、技术领域专题项目等集群形式的项目,按照下放科技管理权限和谁立项谁管理验收的原则,由区县科技局等项目管理部门负责对各个子项目进行验收,具体实施可委托第三方,验收标准参照《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评价管理补充规定》。在此基础上,由局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局计划财务处、主管业务处和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参加,组成验收评价组,督导项目管理部门实施子项目验收,对集群项目整体执行情况进行验收和绩效评价,形成专题报告(具体项目和要求另行通知)。
二、验收评价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委托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验收的项目
1.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实施全面总结,准备材料(其中市级财政资金20万元(含)以上的科技项目,须项目承担单位委托会计事务所实施专项审计),提交归口管理机构;
2.项目需延期的,由项目承担单位提出项目延期申请一式二份(主要内容含项目合同约定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及实际完成情况,申请延期的原因及期限,延期后预期达到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于3月10日前报市科技局主管业务处,由主管业务处按规定报批审签延期意见,于3月24日前将延期申请及审签意见反馈给局计划财务处,并由局计划财务处通知科技产业发展中心。其中农业类项目,应先报归口管理部门审签后,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处审签意见。
3.市级各部门、各开发区(基地)管委会经贸局、各区县科技局,按照《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对辖区所属科技项目的总结验收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项目承担单位请于2017年4月15日前,将验收评价材料(20万元以上项目纸制一式六份、20万元以下项目一式四份及电子版)报科技产业发展中心。
4.科技产业发展中心受理后,对验收材料的完整性及验收数据的真实合理性进行审查;验收材料符合要求后,通知项目承担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及项目管理业务处室,组织项目验收评价委员会进行集中验收评价;验收评价委员会审查材料、听取汇报、质询交流,对项目实施做出评价,部分重大项目进行实地考察验收,确定验收评价意见。2017年项目整体验收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
5.市科技局重大项目督查领导小组按20%左右对验收评价项目进行复核,局重大项目验收领导小组对验收情况进行全面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局计财处制发验收证书、协调市财政局拨付项目尾款。
(二)委托有关项目管理单位验收的项目
1.2017年6月底前,各项目管理单位完成各子项目的验收评价,具体验收程序和时间由各项目管理单位自行安排,并报局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局项目验收领导工作小组视情进行检查督导。
2. 2017年7-9月,局项目验收工作领导小组完成集群类项目的整体验收和绩效评价,汇总分析验收评价情况。
三、验收评价材料
1.项目验收申请表(具体见附件5);
2.《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书》;
3.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具体见附件6);
4.项目实施技术总结报告
5.涉及技术经济指标有关证明材料:
(1)市级财政计划支持20万元以上(含)的项目,须实施项目专项审计,应提供项目专项审计报告(审计报告模板和要求见附 件7和附件11)。2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项目经费决算表(具体见附件8),须项目单位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技术参数检测报告;
(3)项目合同涉及企业收入、利润等经济指标的,应提供项目执行期各年度企业负债、利润表,验收申请前一个月财务报表;
(4)项目合同约定的专利、软件著作权、发表论文等科技技术成果证明材料。
6.项目验收证书(具体见附件9,此件不装订);
7. 项目验收评价得分表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照表(具体见附件10,此件不装订)。
四、工作要求
(一)严密组织。此次项目验收评价时间紧、项目多、任务重,产业中心和有关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及时沟通情况,认真实施验收,科学汇总分析;区县(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要紧密配合,协助做好主管项目单位的联系、协调工作,严格审查验收材料。
(二)积极配合。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情况,按要求撰写和提供验收评价材料,并对提供的验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项目验收会议由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参加,按要求汇报项目实施情况及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经费筹措及支出使用情况。项目负责人不能参加的,须提前书面委托汇报人。
(三)强化服务。在验收过程中,各级项目验收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不断优化验收流程,规范服务过程,提高服务水平;要积极主动、热情耐心地指导解答验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为项目承担单位提供贴心服务;要多运用网络视频、QQ、电话等现代通信方式,加强与项目承担单位的沟通交流,减少项目承担单位跑动次数;要主动上门服务,加强现场指导,提高服务的实效。
(四)严肃纪律。项目验收各级管理人员要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欢迎社会各界、各项目单位、个人对验收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情况及时向市科技局纪委投诉举报。
西安科技产业发展中心地点:高新区科技二路77号西安光电园二号楼二层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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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局联系人:谢西虎 86786649 13572869358
市科技局纪委投诉电话: 86786667
附件1:2016年12月前到期的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2013年.xls
附件2:2016年12月前到期的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2014年.xls
附件3:2016年12月前到期的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清单-2015年.xls
附件4:已批准延期的项目及2015年12月前到期未验收项目.xls
附件5:项目验收申请表.doc
附件6: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编写提纲.doc
附件7:专项审计报告模版及编制要求.doc
附件8:项目经费决算表.docx
附件9:项目验收证书.doc
附件10:项目验收评价得分表及绩效对照表.xlsx
附件11:部分审计机构联系方式.docx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