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创业投资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53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打造“一路一带”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市发〔2016〕4号)要求,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加大西安科创企业股权融资,推动我市创业投资环境的健康发展。现印发《西安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管理办法(暂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此页无正文)
附件:西安市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管理办法(暂行).doc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16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