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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政策动态

关于西安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6-12-08 09:56

各区县、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改部门)、科学技术部门,各市级部门人事处(职改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6年度西安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一)凡从事自然科学研究工作且符合评审助理研究员和实验师专业的人员。
    (二)全市企事业单位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当年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列入评审范围)。
    (三)非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申报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者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3年以上;
    2.具有学士学位,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4年以上;
    3.具有大专(中专)学历,担任研究实习员职务5年(中专7年)以上。
    (三)申报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学位,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满3年以上;
    2.具有学士学位,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满4年以上;
    3.具有大专(中专)学历,担任助理实验师职务满5年(中专7年)以上。
    (四)其他条件
    1.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应符合全国外语等级考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
    2.在本专业、本岗位业务中,工作业绩突出,独立工作能力强,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且至少有一次优秀等次;
    3.身体健康,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工作任务;
    4.在相应任职期间内继续教育累计学时达到规定要求。
    三、评审条件
    (一)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必备条件
    任现职以来,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基本掌握本专业理论知识,了解国内本专业先进技术和发展趋势;
    (2)具有较丰富的科学研究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本专业、本岗位技术并能在实际工作中应用;
    (3)参加过地、市、厅级以上单位立项的科研项目。
    2.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获地、市、厅级二等以上自然科学成果奖的完成人;
    (2)参与市级以上科研课题(项目)的完成人,其研究成果已结题验收并通过市级以上鉴定;
    (3)获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者获得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并且已转化为生产力,取得明显社会、经济效益;
    (4)在省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或省、部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收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1篇以上( 独著或第一作者);或者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本专业、本岗位有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5)正式出版本专业、本岗位著作1部以上(合著者,本人撰写 1 万字以上) ;
    (6)地、市、厅级以上科技创新人才;
    (7)注重实际工作能力与业绩,实际表现和工作成绩突出(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和范例)。
破格评审助理研究员任职资格人员须参与省、市科技成果项目并为主要完成人或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二)实验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1.必备条件
    (1)掌握与本部门业务有关的专业知识和技术,具有独立设计实验方案、改造实验条件的能力,有娴熟的实验技能、技巧和较丰富的实验经验;
    (2)能够对与实验工作有关的仪器、设备进行常规检修、调试和故障排除,能改进有关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负责精密仪器、大型设备的调试、维护、检修和故障的排除;
    (3)独立完成过一次以上较复杂的实验任务,并写出较高水平的实验报告,为科研、开发工作提供较高水平的服务。
    2.业绩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以上:
    (1)地、市、厅级科研成果奖的完成人;
    (2)省、市级科研课题(项目)的完成人,其研究成果已结题验收并通过省、市级鉴定;或获发明专利1项以上;
    (3)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省级学术会议上宣读本专业、本岗位学术论文( 收入正式出版的论文集) 1篇以上;或者在市级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本岗位有价值的学术论文2篇以上;
    (4)正式出版著作1部以上(合著者,本人撰写1万字以上);
    (5)地、市、厅级以上科技创新人才;
    (6)注重实际工作能力与业绩,实际表现和工作成绩突出(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和范例)。
破格评审实验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参与省、市科技成果、项目或专利(应为主要完成人),论文均为独著或第一作者。
    四、报送材料要求
    资格及专业材料:制作目录,注明申报人姓名、拟申报职务、单位、联系电话及提供的具体材料。
    1.单位推荐参评人员的文件(挂呈报部门文号),并附《西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一式3份及电子版(事业单位参评人员在报告中要明确写明公示情况和有无空缺岗位);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式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贴照片)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一式2份。两表复印件各1份(A4);
    3.《专业技术人员评审简表》一式10份;
    4.申报人公示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申报人最高学历证书、现任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和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或相应的免试申请表、免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只复印封面、目录和所涉及本人的正文部分);
    8.申报人任现职以来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及社会、经济效益等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9.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累计学时需经主管部门复验;
    10.其他材料或证明,以及能代表申报人学术、技术水平的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上材料中的复印件均加盖申报主管部门公章,由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无误后统一报送。
    五、表格下载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计分表》、《西安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陕西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申请表》均可在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
    六、收费标准
    根据陕西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费调发〔2001〕67号)精神,中级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为200元/人。
    七、受理申报相关事宜
    1.受理申报起止时间:2016年12月5日—12月20日
    2.受理申报单位:西安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北大街二府街宏府大厦B座9层905室
    3.联系人:梁  敏,联系电话:029-88405329  

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