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各国家认定技术中心企业:
依据工信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为做好我省2016年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须为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或国家认定技术中心企业,其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编写申报材料的相关要求,按《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见附件1)。
三、根据《暂行办法》规定条件和要求,严格审查,择优推荐。
四、请拟申报企业于2016年7月27日之前将申请文件、推荐企业汇总表(见附件2)及企业申报材料加盖公章(文字版一式四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省工信厅。
联 系 人:张海兵
联系电话:029-87291833
附件:1、
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doc
2、
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doc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