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组织开展陕西省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的 通 知来源:发布时间:2016-05-06 09:49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2016年工业质量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入推进我省工业质量信誉建设 ,引导企业自觉履行质量责任,决定组织开展陕西省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现将活动内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承诺活动的目的 引导广大工业企业自觉承诺并履行质量责任,提升我省工业产品的质量信誉与品牌形象,增强广大消费者对我省工业产品的消费信心。同时规范企业的自我声明,鼓励企业做出质量承诺,通过加快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保护诚实守信企业,制约和惩戒失信企业和行为。 二、承诺内容 承诺内容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对质量信誉重要意义的理解;二是对诚实守信、珍视信誉的承诺;三是对遵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承诺;四是对承担产品全生命周期质量责任的承诺;五是对持续改进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坚持技术进步和产品创新的承诺;六是对接受社会监督及对违背承诺行为接受处罚的承诺。 三、承诺活动的组织 设立省工业企业信誉承诺活动办公室(以下简称“活动办”),负责企业申报材料的接收、整理、归档以及信息发布。各设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有关行业协会应按要求推荐企业参与活动,并做好相关审查评价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开展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活动,扩大其社会影响,探索建立企业履行承诺情况跟踪反馈机制。完善陕西省工业产品质量信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鼓励企业通过自我声明的形式,明示产品实物质量和达到标准的水平。 2.参加承诺活动的企业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具有高度的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重视质量、珍视信誉,诚信经营,积极开展质量信誉建设活动,拥有良好的质量形象、品牌形象和社会声誉。 3.参加承诺活动的企业要认真填写《质量信誉承诺企业申请表》(附件2),并由企业法人正式签署承诺书(附件1),加盖企业公章。承诺书一式两份,由活动办和承诺企业分别留存。采用集中申报或日常申报,具体方式由活动办结合产业集群和行业特点选择并邀请工业企业参加承诺活动,也可以受理工业企业申请。 4.请拟参加首批承诺活动的企业务必于2016年5月20日之前将材料报送至活动办(地址:西安市新城区省政府前大楼4层55号;联系人:赵岚;电话:029-87360056;传真:029-87408478)。审核之后,优选首批陕西省工业产品质量信誉承诺企业,并在陕西省工业产品质量信誉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予以发布。 五、监督和管理 监督投诉机构设在省工业企业信誉承诺活动办公室,活动办指定专人和专门电话接受社会各界对承诺企业的监督意见,电话:029-87408478。 对于积极参与承诺活动、认真履行承诺的企业,在省级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评选、省级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核定、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以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中给予优先考虑。 对违背承诺行为的企业,将从陕西省工业企业质量信誉承诺名单中予以除名,并在陕西省工业产品质量信誉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予以公告。 六、抓好活动宣传 陕西省工业产品质量信誉公共服务平台在公示承诺信息的基础上,对参加承诺的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宣传和推广企业践行自主承诺责任、自觉接受监督的良好形象。并充分发挥“政府指导、行业自律、企业主体、社会监督”的作用,为我省工业企业提升质量、培育品牌、改善服务、提高效益提供有效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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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5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