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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政策动态

关于2015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6-04-05 10:01
各有关单位:
 
    按照陕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5年度陕西省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陕科产发〔2016〕41号)要求,现将我市2015年度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鉴定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一)我市企业自主立项的研究开发项目均可申请项目鉴定。对于与税务机关存在异议的项目,经 鉴定后可以申请项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
    (二)国家、省、市科技部门、发改部门和工信部门立项的科技发展类和技术创新类项目,以正式下达的文件或签订的任务书作为鉴定意见,不在本次项目鉴定范围。
    (三)已鉴定的企业跨年度研发项目,不再需要鉴定。
    (四)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由省科技厅负责鉴定。其余企业,由市科技局组织鉴定。省科技厅受理时间为2016年3月21日-4月22日,受理地点:西安市丈八五路10号省科技资源统筹中心D座612室。
 
    二、鉴定内容
 
    1.项目是否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11年度)》范围;
    2.项目是否能够通过在技术、工艺、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有价值的成果;
    3.项目是否对我省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
    4.需要鉴定的其他事项。
 
   三、鉴定资料
 
    企业在申请鉴定时需提交以下资料(一式三份):
   1.《陕西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项目申请表 (分自主研究开发、委托研究开发、合作研究开发、集团集中研究开发)》;
   2.自主、委托、合作、集团集中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需提供详细的预算说明,包括材料、人工、折旧等的数量、单价等内容);
   3.自主、委托、合作、集团集中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
   4.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集团集中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5.合作、委托、集中等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
   6.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相关表格请在西安科技信息网下载
    西安科技信息网网址:http://www.xainfo.gov.cn/
 
    四、受理地点和联系人
 
    1.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二层,西安科技大市场F4工位。
    联系人:张晓哲  联系电话:029-68518787
    2.西安市凤城八路95号,西安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1号市科技局窗口。
    联系人:张婷    联系电话:029-86785043
    3.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69号,碑林环大学创新产业带管委会。
    联系人:陈力根    联系电话:029-89645052
 
    五、受理时限
 
    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5月31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