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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政策动态

关于开展2016年度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6-03-24 10:09
各开发区(基地)管委会,各区(县)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引导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健康发展,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根据《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管理办法》(市科发〔2013〕39号)相关要求,现就2016年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申报时间:2016年3月21日-2016年6月17日
    二、认定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实际运营时间在1年以上,经营状况良好;
    2.孵化器性质、定位明确,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健全;
    3.具有一支较高管理水平和经营能力的管理队伍,管理人员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占70%以上(专业型科技企业孵化器大专以上学历的应占80%以上);
    4.可自主支配的孵化场地,综合型孵化器使用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专业型孵化器达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且有不少于总建筑面积1/5的共享区域和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在孵企业使用面积占2/3以上(公共服务场地是指孵化器提供给在孵企业共享的活动场所,包括公共餐厅和接待室、会议室、展示室、活动室、技术检测室等非盈利性配套服务场地);
    5.可自主支配场地内,综合型孵化器的在孵企业达30家以上,专业孵化器的在孵企业应达20家以上;
    6.年度毕业企业数占在孵企业的5%以上;
7.服务设施齐全、服务功能强,可为企业提供商务、资金、信息、咨询、市场、培训、技术开发与交流等多方面的服务。
    三、认定材料:
    1.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请书;(见附件一)
    2.西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材料说明。(见附件二)
    四、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李阳洋 周灵峰 童鹏华
    联系电话:88405315-608 88405315-610 86786640
    材料报送地址:环城东路南段1号生产力大厦706室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高新处
201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