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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策动态

关于推荐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6-03-16 10:08

陕工信发[2016]81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集团): 
  为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继续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软函[2016]140号)精神,继续推动我省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组织推荐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企业须具备条件 
  1.陕西省境内注册的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企业领导重视两化融合工作,组织机构、人员、资金保障基础良好,工作成效显著,贯标需求迫切; 
  3.企业具有建立实施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管理体系的经验; 
  4.企业应在中国两化融合服务平台的企业两化融合自评估系统(www.cspiii.com/zipinggu/)开展周期性自评估,评估结果作为贯标工作的重要依据和参考,企业应自愿分享试点工作经验和贯标案例。 
  二、推荐程序 
  1.推荐申报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优先推荐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荣誉及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质量奖的企业; 
  2.申请企业填写《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见附件2),上报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3.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相关企业(集团)高度重视,务实客观,组织推荐2-3户企业汇总报省工信厅; 
  4.省工信厅组织考察,确定试点企业名单,组织推荐上报工信部,并将在后续项目跟踪服务中优先支持。 
  三、工作要求 
  1.请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于3月25日前将推荐试点企业纸质材料1式2份报省工信厅信息化产业发展处,电子版发至邮箱sxiteg@126.com。申报资料电子版在省工信厅网站(www.sxgxt.gov.cn)“通知公告”及“信息化”栏目下载。 
  2.请各市(区)工信主管部门积极开展市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韩丽 029-87292038 
  附件:1.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推荐表.doc 
          2.2016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请材料.doc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