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组织2016年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评估考核工作的通知来源:发布时间:2016-03-14 10:23 陕工信发〔2016〕66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级以上技术中心企业: 为加强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动态管理,推动企业技术中心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在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中的示范作用,按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陕工信发[2013]226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6年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评估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国家及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二、具体要求 (一)各国家及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须报送近两年来的工作总结及技术中心评价材料。工作总结、评价材料的相关要求见附件。 (二)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家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此次评估工作。各市(区)主管部门对企业评估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于4月30日前将企业评估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省工信厅科技处。 (三)为切实做好企业技术中心评估考核工作,提高企业上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拟于4月初举办企业技术中心评估培训,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三、评价结果: 依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和《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省工信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评估,并经省级六部门会议审核通过后,将评价结果予以公布,对评价不合格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淘汰。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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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1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