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市级农业科技主导产业创新示范项目资金竞争性评审实施方案来源:发布时间:2016-03-03 10:17 各区县科技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中央1号文件精神,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改革的意见(市政发〔2013〕28 号)、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市财发〔2014〕58号)、《2016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决定对2016年市级农业科技主导产业创新示范项目开展竞争性评审,特制定《2016年市级农业科技主导产业创新示范项目资金竞争性评审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认真执行。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西安市财政局 2016年2月29日
2016年市级农业科技主导产业创新示范项目资金竞争性评审实施方案
市级农业科技主导产业创新示范项目按照竞争性分配原则,实行区县上报,以项目初评、答辩评审、审批公示的方式确定。 一、项目评审 评审工作要依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体现“公开评选、竞争入选”的精神,达到“择优遴选”的目的。评审分为项目初评、答辩评审两个环节,其中项目初评、答辩评审打分各占50%。 (一)项目初评 1.项目材料评审:按照我市粮食、蔬菜、果品等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在新品种选育引进推广、设施农业示范基地、依托“互联网+”推广智慧农业、技术集成示范等方面进行项目可行性、必要性评审。 2.初评参加人员:由业务技术类、管理类、财务类专家担任,并实行专家组组长负责制。 3.初评实行一票否决原则:严格初审要求,按照《2016年度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如不属于区县主导产业等项目,实行一票否决,不再进入现场答辩评审环节。 4.加强监督:市科技局计财处、监察室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答辩评审 答辩评审包括现场陈述和专家质询两个环节。 1.评审专家组成员分别由业务技术类、管理类、财务类专家担任,并实行专家组组长负责制。项目单位陈述人员不超过3名。 2.现场陈述以项目实施方案为依据,重点陈述本项目对县域农业主导产业的形成、产业化经营和农民增收的辐射带动作用;新品种及新技术应用、标准化集成技术的示范推广能力;对外技术服务及培训能力等其它相关项目主要内容。 3.专家质询环节采取专家提问,项目单位答辩的方式进行。 4.答辩评审实行专家评委现场打分、现场亮分制度。 5.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监察部门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二、审批程序 (一)评审工作按照上述评审程序,由专家组组长主持评审,组织专家打分,并根据总评分结果按照“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数30%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2016年市级农业科技主导产业创新示范项目初步名单和资金量。 (二)确定的项目名单在西安市科技局、西安市财政局网站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批。 三、评审纪律要求 (一)评审会实行专家组组长负责制。专家组组长应当按照规范的程序组织开展评审工作,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核,并对评审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评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专家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监督、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公正客观、规范高效地完成评审任务。 (二)评审过程厉行节约,专家组禁止接受项目单位宴请。 (三)专家组成员如与项目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应回避。 (四)项目评审全程接受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监察部门的监督。 四、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项目初评及答辩评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竞争评审项目所需材料。1、评审用项目实施方案(5份)2、陈述用汇报材料(15份);3、陈述采用PPT形式进行汇报,需包含项目现场图片资料(1份) (三)各区县要高度重视,紧密配合,通力协作,同时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坚持公开、公平、透明原则,积极组织安排好项目的答辩评审工作。 联系单位: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处 市财政局农业处 联系人:时志刚 武斌华 解中 郭磊 胡靖 联系电话:86786633 87279681
来源:农村科技处 时间:2016-3-2 11:3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