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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政策动态

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关于二○一四年度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4-09-25 16:22

西安高新区各有关单位: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4年度工程系列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报名工作于9月1日开始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个人档案必须在西安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如档案不在西安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需提交档案所在地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  

二、评审条件:

(一)大学本科毕业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者可申报高级工程师。另外还需有2篇以上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论文。  

(二)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副高级职称的,须任中级职称5年以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大专毕业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  

(三)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要求,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的人员每年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成绩合格(2012年度必修公需课不少于12学时,专业课不少于36学时;2013、2014年每年公需课不少于24学时,专业课不少于56学时)。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是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  

(四)根据陕人发〔2009〕209号文件要求,评审高级工程师职称人员将进行业务答辩。  

(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并免除外语考试要求:(1)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2)在急难险重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3)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4)留学回国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

(一)职称外语免试条件  

按照《关于转发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陕人发〔2007〕52号)《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2007〕121号)等文件规定,具体免试条件如下:  

(1)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2)年满50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3)在野外长期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  

(4)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  

(5)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本专业工作,申报职称有第二外语要求的;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  

(6)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7)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地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8)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  

(9)获得博士学位的。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条件  

符合《关于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办发〔2005〕34号、陕职改办字〔2008〕81号文件中“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的问题”相关规定,具体免试条件如下:  

(1)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2)年满45周岁的人员。  

四、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一)档案不在高新区人才交流中心托管的申报人员应提交档案所在地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一份。  

(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在高新区政务大厅81号窗口领取。该表1-8页由申报人个人填写(答辩情况不填),第9-10页“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基层单位意见”栏由单位填写并加盖公章,剩余栏不填写。表上贴1寸免冠近照,同时准备1张2寸免冠近照(背面写上名字)在报名时提交。  

“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栏要写明被推荐人在单位的业务能力、理论及实践水平、工作成绩、现实表现以及在单位年度考核的结果;“基层单位意见”栏必须用蓝黑钢笔或黑色碳素笔填写,要明确简述被推荐人有关方面的表现及推荐其评审高级工程师的理由,要求字迹工整、清晰,内容真实。  

(三)《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考核计分表》一式10份。该表(在www.xdz.gov.cn通知栏中下载)可直接在电脑上填写或手写,其中“科技成果”、“工作业绩”“专业论文报告”、“外语、计算机、学历”栏均应附相应附件材料,附件材料要真实可靠(要求用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能够反映本人的技术水平并能看出是本人完成的。

上表附件中,学历证书、获奖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书(理工A)、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5个模块)、工程师职称证书、身份证等证书(件)原件及复印件需一并提交。符合外语和计算机免试条件者,须填写《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陕西省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试申请表》,并由本人所在单位盖章后报高新区人事局。凡持国(境)外学历申报者,必须出具国家教委出国留学人员服务中心的认证书。“专业论文报告”栏需提供至少2篇能代表本人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理论水平的论著原件及复印件。  

《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考核计分表》规格为A3纸,复印10份,附件材料一份,统一为A4纸张。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五)所申报的表格中的相关内容、工作业绩、论著等材料必须是任现职期间形成的,取得现职资格以前的材料不需提供。  

(六)单位人事部门应认真核实被推荐人的有关材料,对被推荐人的专业技术工作做出实事求是的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申报材料中所有的复印件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加盖所在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七)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整齐,附件材料要编号并按序号放置,所有材料装入档案盒,档案盒上粘贴目录,目录注明申报人姓名、所在单位、联系电话及申报材料内容。所报送材料在最终评审结束后1个月内按原报送渠道退回,逾期不予保管。  

(八)报名时请附上《2014年度高级工程师报名情况登记表》纸质及电子版(在www.xdz.gov.cn通知栏中下载)。

(九)评审费按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执行: 400元/人。  

五、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人员由个人申请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组织,凭工程师职称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和计算机合格证到高新区锦业路1号政务大厅2楼81号窗口领取报名所需材料,或在www.xdz.gov.cn通知栏中下载(其中《评审表》需前来领取手填,不可用电子版),按照要求填写表格并准备相关附件材料,经审核合格后即可报名。

六、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报送材料时间:2014年9月1日—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材料地点: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政务大厅2楼81号窗口   

联系电话:88855805,88824226。  

附件见 http://www.xdz.gov.cn/info/20498/137217.htm

 

中共西安高新区工委组织人事部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