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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策动态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陕西省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4-06-24 10:21

各设区市(区)、韩城市商务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外经贸企业:
  根据《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陕财办企〔2010〕96号)要求,现就我省外经贸企业申报2014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支持项目类别包括:境外展览会、企业管理体系认证、各类产品认证、境外专利申请、国际市场宣传推介、电子商务、境外广告和商标注册、国际市场考察、境外投(议)标、境外收购
技术和品牌、企业培训。其中电子商务类项目仅支持创建中小企业网站、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两类子项目,企业网络营销活动项目在其他资金中申报。
  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优先支持下列项目:1. 面向拉美、非洲、中东、东欧、东南亚、中亚等新兴国际市场的拓展;2.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认证等国际认证;3. 境外展览会。
  二、各市(区)负责本级资金管理,要按照分配额度进行项目计划审批,保证项目执行后资金可足额拨付;省级管理部门一般不再直接进行具体的项目计划审批。省财政厅、省商务厅按照额度分配计划,下达各市(区)专项资金(资金额度分配计划另行通知)。
  三、对已累计支持拨付资金达到80万元的企事业单位及中介机构将不再予以资金支持。
  四、项目申报和审批工作,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网络管理系统”(网址为smeimdf.mofcom.gov.cn)统一进行。
  项目计划申报期截至2014年7月31日,今年不再设调整期。企业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项目申报,每户企业申报的项目数量不超过5个。请各市(区)于2014年8月15日前,将项目计划审批情况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公示。
  经批准同意后的项目,执行完成后即可向本级资金管理部门申请项目资金拨付,项目资金拨付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1月31日。请各市(区)于2015年2月底前,将本市(区)2014年度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的项目执行情况、资金拨付情况和效益评价分析总结报告分别报送省商务厅、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联系人:王卫华   联系电话:029—87291329
               吴  杰   联系电话:029—87291764
  省财政厅联系人:王建青   联系电话:029—68936064

 

 

                          陕西省商务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