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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政策动态

西安市高新区关于开展2012年度 西安市“5211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2-06-11 10:49

区内各单位:

     根据《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市办发〔2010〕12号),现就2012年“5211计划”人选申报推荐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与条件

    1、高新区内企事业单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符合条件的均可申报。按照要求,高新区2011年及以后的5211计划申报工作由创业园日常受理预审,待西安市通知后统一上报纸质资料和进行评审答辩,不再另行发布申报通知。

    2、申报“5211计划”中“市级引进人才”的条件是:应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国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真才实学,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引进后在西安工作原则上不少于3年,分为创业人才和创新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掌握先进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创业人才股权一般不低于30%;

(2)在海外参与过重要科研或工程项目实施,在解决技术和工艺难题方面取得过重要成果的专业技术人才;

(3)有较为丰富的项目规划、项目管理、资本运作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

(4)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中级以上管理职务,在行业有一定影响的经营管理人才;

(5)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3年以上,相当于副教授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3、已进入“千人计划”和“百人计划”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不再重复申报。

二、入选人员享受待遇

    按照《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市办发〔2010〕12号),西安市财政给予每人10万元的资金资助及相关待遇。

三、申报推荐程序

    申报书一式5份,附件5份,“5211计划”人员名单1份,申报人选联系方式一份。申报书和附件请分别装订,申报人选联系方式和5211计划”人员名单单独提交。申报书及附件材料封皮请用白色亚光纸胶装并刻制光盘报送,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附件材料电子文档以申请人姓名建立文件夹,要包含所有证照材料扫描件)。附件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6月26日,所有资料电子版需提前发送至创业园预审,预审通过后再打印装订。所有资料于6月6日前统一报至高新区人事局(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A座1912室)。《申报书》在西安创新网“通知公告”下载,网址:www.xibi.com.cn

    联系方式: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   杨飞

    办公地址:高新区锦业路69号创业研发园瞪羚谷G座203

    联系电话:029-88314728  传真:029-88320126

    电子邮箱:yangfei@xdz.gov.cn

 

附件:1、《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申报书》

        2、《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申报书》

        3、“5211计划”人员名单

        4、申报人选联系方式

        5、《西安市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

 

                       二0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