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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政策动态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会计基础工作合格单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2-04-09 13:59

 

各行业协会,厅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管理水平。根据省财政厅《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陕财办会[2010]40号),省工信厅《创建会计基础工作合格单位实施方案》(陕工信发[2011]246号)的精神,根据省财政厅的通知,提前对我厅及厅属单位进行考核。现就厅系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   考核的主要内容
    考核按省财政厅要求的年度为2011年。考核的主要内容为会计机构设置及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建设,会计电算化运用等方面。
    二、考核标准
    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考核标准》逐项逐条进行考评打分。获得90分以上的单位为考核“优秀”等次;获得75分以上不满90分的单位为考核“合格”等次;不满75分为“不合格”等次。
    三、   考核方法步骤
    厅考核办公室成立考核组,负责对厅属单位的考核工作。考核组向考核办公室提交考核报告,由办公室审定后报考核领导小组审批。省财政厅负责对厅机关的考核和对厅属单位的抽查工作。
    四、  考核时间安排
    根据省财政厅对我厅的考核时间安排,四月份厅考核办公室集中对厅属单位进行考核和对厅机关进行模拟考核,四月二十日前完成对厅属单位考核工作,并完成向省财政厅申报工作,财政厅将于5月初对我厅进行考核验收。
    会计基础工作合格单位创建活动,是省财政厅近年来安排布置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要高度重视,对单位的自查情况认真总结梳理,认真抓好自查自纠工作,届时接受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