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企业:
为了切实推动中小工业企业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加快建立和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发展水平,根据省市2012年工作要点和《陕西省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12年申报省级中小企业创新研发中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在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较强科研能力,年销售收入原则在2000万元以上,经营管理规范的中小工业企业。
2、具有技术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技术带头人和由专业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组成的技术研发团队,在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技术研发人才优势。
3、具有开展新技术、新产品创新研发的资金投入保证,技术研发实力在同行业中处于较强地位。
4、有必备的技术研发场地以及必要的技术研发装备和试验条件。
5、有明确的产品研发目标和技术发展规划,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成效显著。
二、申报材料要求及时间
申报企业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书及相关材料,并须经所在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签署初审和推荐意见。扩权县和省管县申报企业由所在县(区)局签署初审和推荐意见后直接上报省局,同时报送所在市局备案。
(一)申报文件
1、申报书(见附件);
2、附证材料:能够体现申报单位技术研发水平(如近3年承担省级以上课题的任务书,获得专利、新产品的证书,相关荣誉证书等)、科技创新能力(如人员素质情况、研发条件、科研合作协议等)以及财务状况(资产评估证明、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银行信誉等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二)申报时间
申报文件正式纸质文本一式3份及电子版,请于2012年2月24日前报送我局。
发展改革和商务局
联 系 人:高鹏、王建阳
联系电话:029-88265934\68518719 传 真:029-88333711
E - mail:gaop@xdz.gov.cn
陕西省中小企业局网站:http://www.smte.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