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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省市-投资融资

陕西省关于提高小额贷款额度 的政策(摘录)

来源:发布时间:2012-03-16 16:07

 

对城镇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农民工回乡创业者,可颁发《陕西省个人自主创业优惠证》(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定样式并发放),作为享受各项扶持政策的凭证。各市可根据当地实际,对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提高小额贷款额度,适当扩大贷款规模,最高不超过每人8万元。(《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当前做好稳定和扩大就业支持创业工作的指导意见》陕政发〔2009〕7号)

注:政策联系部门为金融服务办公室,联系电话029-88333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