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开展2016年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市金融发〔2016〕20号来源:发布时间:2016-04-27 09:18 各区县开发区金融办、企业上市工作管理部门、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西安市加快企业上市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政办发〔2007〕274号)有关精神,进一步增强对我市企业上市、挂牌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增强融资能力。按照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财发〔2016〕60号)及《西安市关于推进中小微企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加快发展的意见》(市金融发〔2014〕46号)的相关规定,我们编制了《2016年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从即日起开展2016年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须符合《2016年西安市鼓励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要求。 二、申报单位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可靠,一经发现申报单位在申请材料中有弄虚作假行为,追回财政扶持资金,并取消该单位三年项目申报资格。 三、申报材料报市金融办资本市场处。 四、申报时间: 申报工作自本文件下发日起,上半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30日;下半年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30日。 五、申报相关单位: (一)西安市金融工作办公室资本市场处(凤城八路109号),联系人:董翔 86786140,86786137(传) 邮箱:xajrb@163.com (二)西安市财政局企业处(南大街23号),联系人:王慧凡 87280488,87279711(传)邮箱:87279717@163.com
附件: 3、西安市推进中小微企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加快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挂牌企业); 4、西安市推进中小微企业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加快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主办券商);
市金融办市财政局 2016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