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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西安高新区管委会关于组织发明创业人才申报第三届“发明创业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2-05-09 15:25

区内各发明人:

为鼓励我区技术发明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奖励、表彰发明创业人才,不断增强全社会的发明创造活力和创业意识,发现新的发明创新人才,西安高新区管委会组织区内发明创业人才申报由陕西省发明协会举办的第三届 “发明创业奖”评选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一、评选对象范围

凡在高新区内的发明人,以自己的发明创业为提高园区的创新能力和经济实力做出贡献的个人,均可被推荐或自荐为候选人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发明创业奖”获奖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敬业精神,社会责任感强;

 2.主要技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

 3.发明具有高水平的技术成果,转化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对某个领域、行业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多年从事发明创造并拥有较多专利,且实施后获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特等奖获得者除应具备以上条件外,还应该在技术水平、创业和社会贡献方面成绩特别突出,或对某一行业、领域的发展具有开拓性作用。

三、推荐渠道和推荐办法

 1. 无论推荐或自荐,都应填写陕西省发明协会制作的候选人推荐书,必须提交推荐书纸件一式7份(电子版发至邮箱:tianl@xdz.gov.cn),其中两份应附有关获奖和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等复印件。经济效益数据需由获利单位出具财务证明。推荐书普通装订即可(不必特殊装订);

 2. 涉及动植物新品种、药品、食品、保健品、医疗器械和农药等关系人的生命和健康的项目,应通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审批手续,并提交国家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附复印件)。

参评材料恕不退还。

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所荐候选人的参评资格和推荐者的推荐资格。

四、组织领导

 1.评选活动由陕西省发明协会组织和审核批准。日常工作由陕西省发明协会秘书处负责;

 2.成立由各方面专家组成的评选委员会,专门负责评选工作。

五、活动安排

 1.2012年6月15日之前,各推荐单位和个人寄(送)候选人材料到西安高新区知识产权办公室;

 2.经由陕西省发明协会秘书处对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由评选委员会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形式审查合格者进行评审;然后由评选委员会进行终评,终评结果在有关媒体进行为期15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向协会提出拟奖人选的建议名单;由协会理事长办公会核定批准授奖人名单;

 3.举行颁奖仪式,向获奖者颁发奖牌和证书。具体颁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向中国发明协会推荐优秀者,参加中国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评选;

 5.对获奖者的业绩和经验,在有关媒体上进行宣传。

本奖项的评选不向参评人员、推荐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也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向参评人员收取任何费用。如发现有违规收费行为,请速与本会联系。

 

地    址: 西安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2

联 系 人:  田莉   乐骏彦  茹建国

电话(传真):029-88265933  029-85540936     

 

高新区创业园联系人:王金涛   88320125

附:陕西省发明协会“发明创业奖”候选人推荐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