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关于申报2012年三季度西安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扶持基金研发资助等项目的通知来源:发布时间:2012-07-10 08:55
高新区留学人员企业: 根据《西安高新区关于留学人员创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为引进和聚集海外留学人员回国创业,支持优秀留学人员企业发展,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西安留学人员创业园)每年一、三季度集中受理留学人员企业研发资助、无偿资助、市场拓展补贴、贷款贴息项目。 一、对属于高新技术领域、自主创新性强、技术先进、市场前景好的项目,经评审,最高可给予50万元的研发资助;项目属于国家或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最高可给予80万元研发资助。特别优秀的项目,最高可给予200万元的无偿资助。 申请研发资助或无偿资助的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截止到申报截止之日,成立时间不超过36个月; 2、留学人员在公司中作为董事长、总经理,专职负责公司整体运作; 3、申请研发资助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其他产品鉴定、认证证书; 4、申请研发资助企业至少要有1年以上的经营,项目应处于小试或中试阶段,产品已经进入市场,且有一定业绩;申请无偿资助企业上年末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或累计实际纳税总额超过100万元。 二、对于成立不超过五年的留学人员企业(生物医药企业可放宽到八年),在国家主管部门或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产品检测、申请行业认证、申请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等,以及参加高新区组织的或确认的行业知名展会的展位费,高新区对其所产生的市场拓展费用给予50%的补贴,累计不超过50万元。 三、留学人员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高新区可按企业实际支付利息的50%给予补贴,累计不超过100万元。 企业同时符合高新区其他政策的,不重复享受。 所有的留学人员企业须通过了2011年度留学人员企业复核,且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交申请材料一份(含电子版)报创业园。同时提交相关证书、资料、票据原件备查。 截止时间:2012年8月31日 联系人:杨 飞 029-88314728 yangfei@xdz.gov.cn 郭洪涛029-81882291 guoht@xdz.gov.cn 地 址:高新区锦业路69号瞪羚谷G座203 申报资料详见网址:www.xibi.com.cn【公示公告】
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 西安留学人员创业园 二〇一二年七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