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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1年度西安高新区留学人员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2-02-14 17:16

 

高新区留学人员企业:

根据《西安高新区关于留学人员创业扶持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创业园对截止2011年12月31日成立超过一年的“留学人员企业”进行2011年度复核。

复核对象:区内所有截止2011年12月31日成立超过一年的留学人员企业

提供材料:西安高新区留学人员企业复核申报书一份(须附证明材料)、复核申报书电子版、《留学人员企业证》原件、《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证》原件(须加盖2011全年统计报表审验章)

证明材料含:《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证》中加盖2011年度全年统计报表审验章页的复印件;2011年12月财务报表;2011年度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完税凭证复印件、2011年度取得的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等)复印件、2011年度取得的国家或省市计划立项文件或证书复印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复印件等证明企业经营进展的资料。

复核单位: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西安留学人员创业园)

复核时间:2012年2月10日~3月9日

复核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69号创业研发园瞪羚谷G座203室(具体位置:沿高新管委会办公大楼――“都市之门”楼前的锦业路向西四站路路北即到;也可乘公交车261路、906路在“创业研发园”站下车即可)

上年度未交纳月统计报表三个月以上或收入(以完税凭证为准)、知识产权、计划立项三类均为零的企业复核不合格。对未复核或复核不合格的企业,不再享受西安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扶持政策支持。

联系人:杨飞   

联系方式:029-88314728,yangfei@xdz.gov.cn

详见网址:www.xdz.gov.cnwww.xibi.com.cn【公示公告】

 

附件:西安高新区留学人员企业复核申报书(2011年度)

 

 

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

西安留学人员创业园

二O一二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