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引进和借鉴成功的创业经验,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西安高新区创业园发展中心聘请富有经验的成功创业企业家、行业专家及专业领域从业人员及机构担任创业导师,参与对创业园企业的咨询与辅导等工作,以降低企业的创业成本。
1)聘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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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同创业精神及创业者价值,志愿贡献时间、精力、智慧和经验,志愿提携和帮助创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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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或经历创业过程并已经获得成功,具有对创业企业进行实际辅导的能力与经验。
2)聘任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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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员工根据实际工作中的情况提名,经中心考察后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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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自荐或其他机构推荐,经中心考察后聘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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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年度创业导师工作会上对新导师进行聘任,颁发聘书及基本工作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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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届创业导师聘期两年,聘期结束后,根据需要,进行续聘或解聘。
2.创业导师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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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咨询:企业的一般性问题,可采取与导师一对一的交流方式,达到请教、交流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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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诊断:企业较为复杂的问题,采取简单的交流方式效果不明显。由创业园进行预诊断,通过与企业交流,明确问题所在,寻找适合的导师进行专题研讨、诊断,企业出谋划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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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辅导:企业需要一个相对固定的导师在一段时间内为专项问题进行请教与辅导,采取市场化方式,由企业聘请创业导师,签订聘用协议,并向其支付费用,由导师对企业进行深度辅导。
3.创业导师工作会议:
每年召开创业导师工作会,通报创业导师工作进展,聘请新导师,导师交流所辅导的企业情况。
二、创业导师工作团队:
1.构成:
创业导师工作团队实行矩阵制,由各业务部门走访企业的项目经理组成。
2.工作流程:
1)企业走访,信息收集:走访过程中,发现企业有实际的问题,可以通过创业导师辅导平台予以解决。
2)确定解决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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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咨询。带领企业或由企业与导师直接联系,对所需解决问题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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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诊断。明确企业的问题方向,确定所需聘请的创业导师或其他专家方向,寻找相关专家,一般确定3-5位诊断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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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一辅导。企业提出需求,或由创业中心提出建议,由企业聘请创业导师,签订协议,并在创业中心备案。
3)跟踪,反馈:对企业咨询、诊断、辅导的结果进行跟踪。
3. 每季度召开创业导师团队工作会,对走访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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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导师工作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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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初对上年度创业导师进行一对一辅导的企业进行补贴受理。受理单位为企业促进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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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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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与创业导师的合作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协议中应明确聘请导师的工作方向与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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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导师为企业进行咨询服务的成果证明(不涉及企业秘密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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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对协议履行情况的总结,总结中应体现创业导师的工作情况及是否达成聘请导师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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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导师费用的证明。
3. 企业促进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4. 提交创业园主任办公会进行决策;
5. 财务部发放工作补贴。